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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到底是谁

陈* 云南-玉溪 物业纠纷咨询 2025.11.10 06:37:19 372人阅读

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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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建设单位可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与业主约定归属,有约定则按约定来确定车位归属。
(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车位,其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
(3)开发商销售房屋时把地下车位按公建面积分摊给全体业主,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4)地下车位由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且不计入公摊面积,若无特别约定,开发商有处分权。

提醒:业主在涉及车位归属问题时,要查看相关合同约定与公摊情况,避免权益受损。不同情况的车位归属判断较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员进一步分析。

2025-11-10 12:5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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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业主应查看与建设单位的相关合同,明确是否有关于车位归属的出售、附赠或出租等约定,按约定确定车位归属。
(二)若发现车位占用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该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等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三)业主可了解小区地下车位是否按公建面积分摊给全体业主,若已分摊,车位归全体业主;若未分摊且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在无特别约定时,开发商有处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5-11-10 11:0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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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建设单位若通过出售、附赠、出租等与业主约定归属,按约定确定。

2.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的车位,归业主共有。

3.销售房屋时地下车位按公建面积分摊给全体业主的,车位归全体业主。

4.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且不计入公摊的地下车位,无特别约定时,开发商有处分权。

2025-11-10 10:1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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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归属需根据不同情况判断,可能归业主共有、全体业主所有或开发商有处分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建设单位与业主有约定归属的按约定确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若开发商销售房屋时将地下车位按公建面积分摊给全体业主,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由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且不计入公摊面积,无特别约定时,开发商对车位有处分权。在实际生活中,车位归属情况复杂,涉及众多法律细节。若对车位归属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0 08:5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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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归属需分情况确定。规划内车位且建设单位与业主有出售、附赠或出租等约定的,按约定归属;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的车位,归业主共有。
2.若开发商销售房屋时将地下车位按公建面积分摊给全体业主,车位归全体业主。若地下车位由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且不计入公摊面积,无特别约定时开发商有处分权。
3.解决措施和建议: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应详细了解车位的规划、建设及分摊情况,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车位归属约定。开发商应依法依规处理车位归属问题,避免引发纠纷。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车位归属明确、合法。

2025-11-10 07:41: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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