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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受遗赠人若要接受遗嘱指定的遗赠,需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此六十日从其知道受遗赠时起算。判断“知道”通常看受遗赠人是否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获取遗赠相关信息。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表示接受,将视为放弃受遗赠。
(2)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未作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开始时间为被继承人死亡之时。
提醒:受遗赠人务必严格关注六十日的时间限制,及时明确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以防失去受遗赠权利。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10 10:3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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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遗赠人得知受遗赠后,应及时收集遗赠相关信息,确认遗赠的具体内容和自身权益。
(二)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通过书面、录音录像等可留存证据的方式,作出接受遗赠的明确表示,并告知其他相关人员。
(三)遗嘱继承人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未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但也应关注遗产情况,及时参与遗产处理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5-11-10 10: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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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遗赠人接受遗赠,要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六十日从知道受遗赠时起算,“知道”看是否直接或间接获取遗赠信息。
2.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没表态,视为接受继承,继承开始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时。
3.受遗赠人要注意六十日限制,及时表态,防止失去受遗赠权。
2025-11-10 09:4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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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获取遗赠信息开始,六十日内要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判断受遗赠人是否“知道”,看其是否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获取遗赠相关信息。而遗嘱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没作出表示就视为接受继承。由此可见,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在表示接受权利的规定上差异明显。受遗赠人要格外注意六十日的时间限制,及时明确表示接受遗赠,防止失去受遗赠权。如果在处理遗赠或继承问题上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0 09:06: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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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在接受表示方面有明显不同。受遗赠人需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知道”受遗赠一般根据受遗赠人是否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获取遗赠相关信息判断,六十日从受遗赠人知道自己受遗赠开始起算,继承开始时间为被继承人死亡之时。
3.受遗赠人要特别关注六十日时间限制,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明确表示,可通过书面声明、公证等方式,确保自身受遗赠权利不丧失。
2025-11-10 07:34: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