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一直未能正常开工都一年多了,而且到现在也没签正式合同,这一年多共二十来万产值,也没给工人发过工资?
[律师回复]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涉及到多个法律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并提供相应的建议:
未签订书面合同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工地这种情况,如果是施工单位与工人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如果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未签订正式的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单位可以要求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产值与工资支付问题
工人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工地未能正常开工,但工人实际提供了劳动,施工单位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工资。
- 工人可以先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支付工资。
- 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要求施工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产值结算 :虽然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但如果施工单位已经完成了一定的产值,施工单位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施工记录、工程量确认单、工程进度报告等,证明自己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然后与建设单位协商产值结算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证据收集
无论是工人追讨工资,还是施工单位追讨工程款,都需要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 考勤记录,证明工人的工作时间。
- 工程量确认单、施工日志等,证明完成的工作量。
- 工资条、工资支付记录(如果有部分支付)。
- 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通话录音等。
法律程序
劳动仲裁 :工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
民事诉讼 :施工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最终作出判决。
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建议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