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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买三金是否需要归还

周** 云南-楚雄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1.07 05:23:42 480人阅读

离婚时买三金是否需要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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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判断离婚时三金是否归还,先明确赠与时间。结婚登记前赠与的,一般不用归还;结婚登记后赠与且无明确只赠一方表示的,按共同财产分割。
(二)若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给付方在离婚时要求返还三金可能获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5-11-07 08:0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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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金在结婚登记前赠与,通常算个人财产,离婚不用归还。

2.结婚登记后赠与,没明确只给一方,算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

3.双方登记却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给付方要求返还三金可能获支持。判断是否归还,需结合赠与时间、结婚和共同生活情况。

2025-11-07 06:2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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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三金是否归还需结合三金赠与时间、结婚及共同生活情况等确定。结婚登记前赠与一般为个人财产无需归还,登记后赠与通常为共同财产应分割;特定情形下给付方要求返还可能获支持。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三金在结婚登记前赠与,这通常视为对一方的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无需归还。若在结婚登记后赠与,且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那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若出现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两种情形,给付方要求返还三金可能会得到法院支持,不过这两种情况都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在离婚涉及三金归还问题上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5-11-07 06:2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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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三金是否归还需结合多方面情况判断。结婚登记前赠与的三金,通常视为对一方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归还;结婚登记后赠与且无明确只赠与一方表示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
2.若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两种情形,给付方要求返还三金可能获支持,不过这两种情况需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建议双方先自行协商三金归属问题,友好沟通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也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2025-11-07 05:4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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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三金的归属判定与赠与时间密切相关。结婚登记前赠与的三金,通常作为对一方的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范畴,离婚时无需归还。

(2)结婚登记后赠与的三金,若没有明确表明只赠与一方,那么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在特定情形下,给付方要求返还三金可能得到支持。比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三金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这两种情况都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提醒:
离婚时三金是否归还需综合多方面情况判断,不同案情对应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07 05:31:56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离婚时,存在以下情况,孩子可能会归男方: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男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从而将孩子判给男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无法协商的话就只能等待判决了。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主要会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方面来考虑。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通常会询问孩子的意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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