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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支付抚养费和探望子女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支付抚养费源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保障子女生活成长的经济支持;探望权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是父母与子女情感交流的重要途径。
(2)抚养方不能因对方不付抚养费就剥夺其探望权。这是因为两者相互独立,抚养方应通过合法途径追讨抚养费,而非阻碍对方行使探望权。
(3)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4)若不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事由消除后恢复。
提醒:遇到不支付抚养费或探望权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04 17:0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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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不能直接剥夺其探望子女的权利,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二)在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当不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望权,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5-11-04 15:1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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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即便不付抚养费,也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因为支付抚养费源于抚养义务,探望权基于身份关系,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2.抚养方不能因对方不付抚养费就不让其探望孩子。若遇到不支付的情况,可向法院起诉,判决后还不付能申请强制执行。
3.要是不付抚养费一方的探望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抚养方可申请中止其探望权,中止事由消失后再恢复。
2025-11-04 13:26: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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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不付抚养费仍能探望子女,不过若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抚养方可申请中止其探望权。
法律解析:
支付抚养费和探望子女是不同法律关系。支付抚养费源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探望权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所以抚养方不能因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就剥夺其探望子女的权利。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如果不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望权,等中止事由消失后,再恢复其探望权。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1-04 11:41: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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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不付抚养费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因为支付抚养费和探望子女分属不同法律关系,前者源于抚养义务,后者基于身份关系,抚养方不能因对方不付抚养费就剥夺其探望权。
2.当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时,另一方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若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
3.若不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探望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事由消除后,再恢复其探望。这既保障了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也充分考虑了子女的健康成长。
2025-11-04 10:30: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