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检察院以保证金保证方式取保候审有严格适用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附加刑,或虽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等情况,才可适用。
(2)确定保证金数额需全面考量多方面因素,如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这样做既能保证保证金发挥约束作用,又不会给被取保候审人造成过重经济负担。
(3)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且必须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以保障资金管理规范安全。
提醒:
申请取保候审时要准确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条件,确定保证金数额要合理,避免因保证金问题影响取保候审进程。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一)若想被检察院以保证金保证方式取保候审,要先确认自身是否符合适用取保候审的一般条件,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等。
(二)在符合上述条件后,要配合检察院根据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自身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自身经济状况等确定保证金数额。需注意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三)按要求将确定好的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1.检察院采用保证金保证方式取保候审,需满足一定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附加刑,或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无社会危险性等可适用。
2.确定保证金数额要综合多方面情况,如保障诉讼、被取保人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情节、可能量刑、经济状况等。既要起到约束作用,又不能加重负担。保证金起点一千元,要存入指定银行账户。
结论:
检察院采取保证金保证方式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适用取保候审的一般条件,保证金数额要综合多方面情况确定,起点一千元并存入指定银行专门账户。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取保候审有一般条件限制,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在采用保证金保证方式时,需综合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保证金数额,既要起到约束作用,又不能过分加重负担。同时明确规定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且要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如果对检察院取保候审保证金保证方式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检察院以保证金保证方式取保候审,需符合法定条件并合理确定保证金数额。适用取保候审的一般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
确定保证金数额时,要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与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保证金既能起到约束作用,又不会过度加重被取保候审人负担,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且要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为确保取保候审顺利进行,检察院应严格审查适用条件,准确判断社会危险性。确定保证金数额时,要充分考量被取保候审人经济状况,避免不合理负担。同时,加强对保证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与规范使用。
专业解答交通肇事案件的检察机关对被告提出公诉所需具备之要件,重要之处在于:第一,被告人实施了与交通运输有关的违规行为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其次,被告人在事故中所担负的主要责任乃至全责;最后,事故给社会带来了众多严重后果,如生命垂危者或财产重大损失等情况。在上述所有条件均已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检察官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审判申请。
专业解答刑案调查阶段终结之后,有可能会进入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阶段。在此过程中,倘若犯罪嫌疑人具备相关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如社会危害程度较轻,则检察机关有权对其下达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指令。然而,该项决策需由公安机构提出申请,或由律师、亲属等人代表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并经由检察机关审核批准后方能生效。
专业解答1、本罪所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对于社会公共生活的管控秩序以及各类社会公共道德规范。2、以实质内容来看,本罪在客观上的表现形式是为赌博活动提供专门的场地、器具以及资金支持,同时还涉及到为赌博活动制定各种方式与规则等多种手段,总而言之,我们通常将这类行为统称为“开设赌场”的违法活动。3、此类犯罪的重要主体通常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普通大众,而非特定的职业人群或特定身份的人。
专业解答盗窃罪的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在涉及盗窃案的司法实践中,若能满足如下条件者,检察院方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首先,若犯罪行为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则检察院无法对其进行起诉;其次,如案件当事人已通过特赦令免除刑罚,也可视为检察院不予起诉的理由之一;再者,若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程度有限,且不被视为犯罪行为,那么检察院亦可不予起诉;此外,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若未得到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告诉,或者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已经撤回告诉,检察院同样可以不对该类案件提起公诉;最后,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检察院亦无法对其进行起诉。
专业解答涉开设赌场罪,检察院对嫌疑人进行逮捕须满足哪些条件值得注意的是,若欲构成开设赌场罪,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要素:首先,从犯罪主体的角度看,本罪的主体应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普通个人;其次,结合主观方面来看,构成此罪的行为人需要存在故意的心理状态;再次,从所侵害的法益上讲,本罪所侵犯的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最后,从客观行为的角度看,成立该犯罪需有开办和经营赌场的实际行为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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