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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夫妻要离婚怎么办

刘** 甘肃-甘南 离婚咨询 2025.11.03 14:18:15 454人阅读

朋友夫妻要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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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朋友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1.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若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
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先进行调解,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若朋友有需求,可以协助其收集相关证据,必要的情况下,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5-11-03 19:1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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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朋友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可选择协议离婚。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商量好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三十天冷静期,期满三十天内再共同申请领离婚证。
2.若一方想离而另一方不同意,想离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先调解,若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3.若朋友有需要,可提供法律帮助,帮忙收集证据,必要时可委托律师处理。

2025-11-03 18:1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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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朋友夫妻若自愿离婚,可协议离婚;若一方想离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方可起诉离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次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若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会先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若朋友在离婚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提供相关法律帮助,协助收集证据等,必要时还可委托律师处理。

2025-11-03 17:2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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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朋友若面临离婚问题,可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处理方式。若双方自愿离婚,可选择协议离婚;若一方想离另一方不同意,则通过诉讼离婚解决。
2.对于协议离婚,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3.对于诉讼离婚,想离婚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会先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4.若朋友需要,可提供相关法律帮助,协助收集证据等,必要时可委托律师处理。

2025-11-03 17:23: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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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的选择。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协议离婚有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3)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想离婚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
(4)若朋友有需求,可提供法律帮助,协助收集证据等,必要时可委托律师处理。

提醒:协议离婚时要确保离婚协议内容明确合理,避免后续纠纷。诉讼离婚要注意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有效证据,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获取进一步分析。

2025-11-03 15:40:4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相信很多人都有借钱给别人的经历,借钱的时候没有立借据的情况也特别普遍,尤其是小额的民间借贷,没有借据是否还可以呢?这个当然可以,只要你能证明借款的事实真是发生就可以了。最基本的证据是要有转账的凭证、录音、录像、聊天截图等,能够证明你已经履行了出借的义务就赢了一半了。另外是要证明这笔钱是“出借”的关系,如果不能证明是借的话,那对方可以提出这个钱是基于什么原因发生,如果双方对此都没有办法举证的,那么这种看情况就有可能有要求对方偿还这笔款项。不当得利与借贷关系最大的区别就是,不当得利只需偿还本金,对于约定的利息、违约金等是不支持的。因此,建议大家,在大额资金借贷银行转账,尽量转到对方户名的户口上,并在用途一栏写上“借款”。这样即使当时来不及写借条,也有相关的证据可以佐证。在相关案例中,有转账凭证的,双方无其他业务往来,即使不认可借贷关系,汇款人也可以以“不当得利”案由,也能够获得的支持,判令对方返还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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