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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老公去世了,公婆名下的房子我能否继承?
你好!这是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的
一般情况下,公婆名下房子你无继承权,因为法定继承中儿媳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要是你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解决方案就是若想继承,得拿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据,比如长期照顾生活、负担医疗费用等方面的证明材料,这样在分割遗产时就有机会获得相应份额。
不一定,如果你在老公去世后,对公婆进到赡养义务那么你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名下的房子或者遗嘱继承
1,婆婆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其遗产。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遗产份额。3,对于丧偶的儿媳对婆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4,《继承法》规定: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您公公去世后,继承开始,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3、房产登记在您公公名下,如果属于您公公和婆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出由您婆婆取得,剩下的份额由您婆婆、您老公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4、您婆婆再婚,不影响您婆婆的继承权;5、关于分户问题,您可以与您婆婆协商。
专业解答首先,向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然后,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和房屋测绘证明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登记。工作人员将审核材料并核发回执,审核完成后,将发放新的权属人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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