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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夫妻共有财产吗

杨** 宁夏-中卫市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1.02 07:33:15 418人阅读

欠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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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先看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有则属于共同债务。
(二)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三)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仍算共同债务。
(四)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后,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5-11-02 14:0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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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有标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债务,算共同债务。

2.一方以个人名义且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双方意愿的除外。

3.若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025-11-02 13:0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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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有明确标准,共同债务需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明确债务性质很重要,因为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就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对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存在疑问,或者在处理相关事务时遇到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02 11:2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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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明确标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当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时,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这体现了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3.对于夫妻而言,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双方要明确债务性质,避免一方不合理举债让另一方承担不必要责任。在进行大额借贷等行为时,尽量双方共同签名。债权人在出借资金时,要注意留存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债权实现。

2025-11-02 10:3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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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遵循特定标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体现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无疑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两人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的情况。
(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为家庭日常采购、支付水电费等产生的债务。
(3)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若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4)一旦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就要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提醒:在涉及债务问题时,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区分债务性质。不同债务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02 09:12:0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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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24 172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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