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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农村宅基地,老人去世后,继承人继承房屋,依据“地随房走”可在房屋存在期间使用宅基地,要及时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和宅基地使用变更登记。
(二)农村承包地以家庭承包方式的,“户”内有其他成员,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户”内无其他成员,村集体收回。以其他方式承包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需与村集体沟通明确权益。
(三)国有出让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去世,继承人依法继承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按规定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025-11-01 21:2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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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老人去世后,房屋可由继承人继承,按“地随房走”,继承人在房屋存在时可使用宅基地。
2.农村承包地:家庭承包方式下,老人“户”内有其他成员,承包地由其继续经营;无其他成员,村集体收回。其他方式承包的,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国有土地:出让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去世,继承人可依法继承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2025-11-01 19:2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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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土地确权依土地性质不同处理。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可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在房屋存续期使用宅基地;农村承包地,家庭承包中户内有其他成员则继续承包,无其他成员村集体收回,其他方式承包继承人可在承包期继续承包;国有出让住宅建设用地,继承人可继承房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
法律解析: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老人去世后,其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能被继承人继承,依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能在房屋存在期间使用宅基地。农村承包地的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户内有成员就继续承包,户内无人村集体收回;其他方式承包,继承人有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权利。国有出让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去世后,继承人依法可继承房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土地确权涉及诸多法律规定和复杂情况,若你在土地确权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01 18:2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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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确权区分土地性质处理十分必要。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老人去世后,房屋可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依据“地随房走”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能使用宅基地。
2.农村承包地分两种情况。家庭承包方式下,老人所在“户”内有其他成员,承包地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经营;“户”内无其他成员,承包地由村集体收回。以其他方式承包的,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国有土地方面,如出让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土地上房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土地确权政策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不同性质土地确权规定;处理土地确权问题时,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025-11-01 17:15: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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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农村宅基地方面,其所有权归村集体,老人去世后,继承人基于继承房屋,按照“地随房走”原则,能在房屋存在期间使用宅基地,这保障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合理权益。
(2)农村承包地,家庭承包方式下,若老人所在“户”内有其他成员,承包地由户内成员继续经营,维持了农业生产的稳定性;若“户”内无其他成员,承包地由村集体收回,以保障集体土地资源合理分配。其他方式承包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尊重了承包合同的约定。
(3)国有土地如出让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土地上房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维护了财产继承的合法性。
提醒:土地确权情况复杂,不同土地性质和情形处理方式有别,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进一步分析。
2025-11-01 16:27: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