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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应如何赔偿损失

何** 湖北-宜昌 合同违约咨询 2025.10.31 12:34:44 347人阅读

履行合同应如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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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式依合同约定情况而定。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按约定支付,不过当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损失赔偿额应与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包含履行合同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范围。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合同订立时,明确约定合理的违约金条款,降低后续争议风险。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若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

2025-10-31 18:5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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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情况,违约方需按约定支付。不过当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时,当事人可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以保障公平合理。
(2)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时,损失赔偿额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依据,包含履行合同可获利益,但不能超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范围,这能合理界定违约方责任。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未采取,扩大的损失无法获赔,而防止损失扩大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促使双方积极应对违约情况。

提醒:签订合同时应合理约定违约金,违约发生后双方都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不同案情处理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31 17:2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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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情况,违约方按约定支付。若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异大,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履行后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
(三)一方违约后,对方要采取适当措施防损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损失索赔,防损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5-10-31 16:4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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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履行合同算违约,赔偿方式分情况。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方要按约定支付。若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大,当事人可让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2.合同没约定违约金的,赔偿额要和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含合同履行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预见范围。

3.一方违约后,对方要防损失扩大,未采取措施致损失扩大,不能就扩大部分索赔。防损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025-10-31 15:14: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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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履行合同构成违约,赔偿方式依合同约定情况而定,有约定违约金按约定支付,可请求调整;未约定则按违约造成损失赔偿,且受损方有防止损失扩大义务。
法律解析:
当一方未履行合同,就构成了违约行为。若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需依照约定支付。不过要是违约金和实际造成的损失差距过大,当事人能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适当调整。要是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损失赔偿额要等同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能得到的利益,但不能超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违约损失范围。此外,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若未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扩大的部分不能请求赔偿,而防止损失扩大产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在合同违约赔偿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31 13:57:39 回复

一、根本违约时如何计算损失在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也叫根本违约。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一)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2、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3、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因为违约发生以后受害人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应自行承担这一部分损失,从而应将不合理扩大的损失从损失总额中扣除。4、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批货物转卖于他人,并且在该合同签订以后与他人订了转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据转售价与合同之间的差额来计算损失。这是因为,既然买方又与第三者订立了转售合同,那么转售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就是他应该得到的利益。这种利益可能高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也可能低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在违约发生以后,买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实际遭受的主观损失,便应该允许买方依此主观计算的方法来相应赔偿。(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二、一般瑕疵履行时如何计算损失一般瑕疵履行包括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履行迟延等多种形式,当事人履行合同除有一般瑕疵外,还造成对方当事人的其他财产、人身损害的,为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有两种表现:(一)卖方交付时的货物有瑕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标的物能够修理,那么损失赔偿额原则上应按照修理该标的物所需要的合理的修理费来确定。所谓合理,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修理该有瑕疵的货物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即使修理结果并不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违约方也应当支付已经花费的修理费。值得注意的是,在修理期间,因标的物不能使用所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比如案例中的电机交付后有瑕疵,当事人既可要求违约方修理又可退货,该费用应由违约方负责。如果该电机因漏电不合格而被退货,那么损失赔偿则完全按卖方未交付货物的损失来计算,买方可以获得合同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另外还可以请求卖方承担退货支付的各种合理费用。在该案例中,该电机还造成工人身体损害,卖方还应该赔偿该工人所遭受损害的全部费用。(二)卖方迟延履行。在卖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情况下,如果买方收到了货物,要根据货物应该交付时的市场价格与实际交付的市场价的差额来计算。因为在迟延履行情况下,买方的实际损失是从履行期到实际交付货物期间所遭受的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在迟延履行期间,货物价格不断波动,在某一时间达到高峰,既高于合同价又高于履行时的价格,买方如能证明这一点,就可以以这一最高价格为基点计算损失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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