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时工受伤费用承担需依据不同雇佣关系判断。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且因工作受伤属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用人单位担责。若以个人身份受雇形成劳务关系,按双方过错担责。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单位应依法为小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降低自身风险和保障员工权益。
-个人受雇时,双方可提前签订协议明确责任。
-因第三人致伤时,小时工及时收集证据向第三人索赔,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积极追偿。
法律分析:
(1)当小时工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受伤,这种情况被认定为工伤。正常情况下,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小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全部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2)若小时工是以个人身份受雇,和雇主形成劳务关系,双方需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小时工因自身劳务活动受伤,双方按过错比例担责。要是因第三人行为导致小时工受伤,小时工既可以向第三人索赔,也能要求接受劳务一方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提醒:小时工工作前要确认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形成劳务关系时,注意留存双方过错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小时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作时受伤,要及时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的,费用依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承担;若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费用由单位承担。
(二)若小时工与雇主是劳务关系,受伤后需确定双方过错程度,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三)因第三人致小时工受伤,小时工可直接向第三人索赔,也能要求接受劳务一方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小时工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在工作时因工作受伤算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承担;若单位没交工伤保险,费用全由单位出。
2.小时工以个人身份受雇,和雇主是劳务关系,按双方过错担责。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受伤,双方按过错承担。
3.若第三人致小时工受伤,小时工可向第三人索赔,也能要求接受劳务方补偿,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结论:
小时工受伤费用承担分两种情况,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按工伤处理,与雇主形成劳务关系的按双方过错担责,因第三人致伤有不同索赔途径。
法律解析:
当小时工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受伤,属于工伤范畴,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就需承担全部费用。而当小时工以个人身份受雇形成劳务关系时,双方按各自过错承担责任。要是因第三人行为导致小时工受伤,小时工既可以向第三人索赔,也能要求接受劳务一方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的费用承担方式,这是法律为保障各方权益的规定。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小时工受伤费用承担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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