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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夫妻离婚谁照顾孩子

巩* 贵州-黔南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0.29 01:46:59 403人阅读

年轻夫妻离婚谁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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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子不满两周岁,若无特殊情况,可由母亲争取抚养权。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时,自身要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方面展示优势,同时避免自身存在如赌博等不良恶习。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要注重和孩子沟通,尊重其意愿。
(四)父母可协商轮流直接抚养子女,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5-10-29 08:2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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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不满两周岁,离婚时原则上归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对抚养权协议不成,法院按最有利于孩子原则判,会综合经济、环境、品行等因素。有赌博等恶习的一方,获抚养权可能性低。

3.已满八周岁的孩子,要尊重其意愿。

4.父母可协议轮流抚养孩子。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

2025-10-29 07:3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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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需依具体情况判断,不满两周岁原则归母亲,已满两周岁按最有利于子女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也可协议轮流抚养,协商不成可诉讼。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幼儿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个人品行等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导向进行判决。如一方有赌博等恶习,因其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获得抚养权可能性较低。而子女已满八周岁时,其已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所以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父母双方也能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如果双方就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若在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29 06:23: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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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需依具体情况判定。不满两周岁孩子原则归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个人品行等因素;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父母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达成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协议。
-若一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不良行为,如赌博等,应及时改正。
-无法协商一致时,可通过诉讼,向法院提供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由法院依法判决。

2025-10-29 04:39: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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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孩子不满两周岁时,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这是考虑到孩子年幼,更依赖母亲的照顾。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就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依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此时会综合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个人品行等因素。比如一方有赌博等不良恶习,因其不利于孩子成长,获得抚养权可能性小。
(3)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体现了对孩子自主意识的重视。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这种方式能让孩子与双方都保持亲密关系。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

提醒: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应收集有利证据证明自身抚养优势。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29 03:34:50 回复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至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三、十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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