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证据:收集缴费清单、药品处方、病历等,核对清单上药品的名称、数量与实际拿到的是否一致。若有监控能证明取药情况,可要求医院提供。
2.与医院沟通:向医院药房、医务科等反映问题,要求核实处理。
3.投诉:若沟通无果,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提交证据,请求调查。
4.法律途径:若权益受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担责。
结论:
医院少给药却不承认,可通过收集证据、与医院沟通、向主管部门投诉、法律诉讼等步骤处理。
法律解析:
患者在医院就医,与医院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有义务按照处方提供相应药品。当医院少给药且不承认时,收集缴费清单、药品处方、病历等证据能证明医院是否履行合同义务,监控也是重要的证据形式。与医院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若医院不处理,向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能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医院解决问题。若少给药导致患者权益受损,根据民法典规定,患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如果遇到医院少给药且不承认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医院少给药却不承认,可按收集证据、沟通协商、投诉、法律诉讼等步骤处理。
1.收集证据:收集缴费清单、药品处方、病历等,对比清单上药品名称、数量与实际拿到手的药品是否一致。若有监控能证明取药情况,可要求医院提供。
2.与医院沟通:向医院药房、医务科等相关部门反映问题,要求其核实处理。
3.向主管部门投诉:若与医院沟通无果,可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提交收集好的证据,请求介入调查。
4.法律诉讼:若因少给药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分析:
(1)收集证据是关键。缴费清单、药品处方、病历等能直观体现药品信息,通过对比清单与实际拿到的药品,可初步判断医院是否少给药。监控作为客观证据,能更清晰地还原取药情况,若有监控,医院有义务提供。
(2)与医院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向药房、医务科等反映情况,让医院内部核实处理,若医院能及时纠错,问题可得到解决。
(3)若沟通无果,向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是有效的途径。卫生健康委员会有权力和职责对医院进行监管和调查,提交证据能帮助其准确了解情况。
(4)若自身权益受损,可通过诉讼维护权益。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定医院是否应承担责任。
提醒: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同情况的法律处理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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