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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撤诉时案件受理费通常减半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都适用此规则。不过若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撤诉按此减半规则收取,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本身已减半收费,撤诉时不再二次减半。若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当事人若有撤诉打算,应提前了解案件适用程序,判断是否符合减半收费条件。
-决定撤诉后,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能顺利享受减半收费政策。
-若对诉讼费用负担有疑问,可与法院沟通,了解法院的具体判定依据。
2025-10-26 20:4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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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民事诉讼中,若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会减半交纳。
(2)若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撤诉,同样遵循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规则。
(3)当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本身受理费已减半,撤诉时不再二次减半。
(4)若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提醒:
撤诉时要按规定办理手续,以保障减半收取费用得以执行。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26 20:3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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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撤诉,案件受理费按减半规则收取。
(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本身已减半收取受理费,撤诉时不再二次减半。
(三)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四)撤诉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障减半收取费用顺利执行。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025-10-26 18:43: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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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以调解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都按此规则。
2.法庭调查终结前撤诉,按减半规则收费。若案件用简易程序审理,受理费本就减半,撤诉时不再二次减半。
3.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依具体情况定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
4.撤诉要按规定办手续,保证减半收费顺利执行。
2025-10-26 18:31: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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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民事诉讼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但适用简易程序已减半收费的不再二次减半,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法院决定各自负担数额,撤诉要按规定办手续确保费用减半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若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撤诉,同样遵循此减半规则。不过,当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由于本身已减半收取受理费,撤诉时就不再二次减半。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形来决定当事人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撤诉时,当事人务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这样才能保证减半收取费用得以顺利执行。若在撤诉过程中对诉讼费用的收取等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清晰的解答。
2025-10-26 18:02: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