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有明确情形规定。使用伪造、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达五千元以上,或恶意透支数额达五万元以上,公安机关会立案追诉。恶意透支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有效催收超三个月未还。
为避免此类犯罪,个人要妥善保管信用卡信息,不随意透露。用卡消费后及时还款,若还款困难,主动与银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银行要加强信用卡审核,对持卡人异常消费行为及时监测并提醒,进行有效催收。
法律分析:
(1)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使用伪造、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达五千元以上。这意味着只要通过这些非法手段使用信用卡且达到该数额标准,就可能被立案。
(2)第二种是恶意透支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恶意透支的界定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三个月仍不归还。此规定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
提醒:
使用信用卡时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出现上述违法情形。若对自身信用卡使用情况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若发现有使用伪造、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且数额达五千元以上的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交易记录、监控视频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当遇到持卡人恶意透支数额达五万元以上时,银行要做好两次有效催收的记录,包括催收时间、方式、内容等,在超过三个月持卡人仍未归还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普通民众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和个人信息,防止信用卡被盗用、信息被冒用,若发现异常交易及时联系银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1.使用伪造、骗领、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达五千元以上,会被立案。
2.恶意透支数额达五万元以上也会立案。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额或超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有效催收,超三个月仍未归还。
符合以上任一情形,公安机关会立案追诉。
结论:
信用卡诈骗立案有两种情形,使用伪造、骗领、作废、冒用的信用卡诈骗数额达五千元以上,或恶意透支数额达五万元以上,公安机关会立案追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有明确标准。使用伪造、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作废、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就会触发立案条件。而恶意透支方面,当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在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且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时,也会被立案追诉。这是为了维护金融秩序和保障银行及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遇到类似疑惑,或者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涉及违法,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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