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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销后被抢注,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应对措施。若注销不满一年,原商标所有人可依据法律规定,以商标相同或近似为由,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请求。因为商标法规定,商标注销后一年内,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若注销已超一年,关键看抢注行为是否存在恶意,如抢注人明知原商标存在且有一定知名度仍进行抢注。若能证明抢注有恶意,可收集相关证据,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抢注商标无效。
建议原商标所有人密切关注商标动态,在商标注销后一年内及时维护自身权益。若超过一年发现被恶意抢注,要积极收集能证明抢注人恶意的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2025-10-25 15:1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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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商标注销不满一年时,原商标所有人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商标法明确规定,此期间对与注销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原所有人可据此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请求。
(2)商标注销超过一年后,关键在于判断抢注行为是否存在恶意。若抢注人明知原商标存在且有一定知名度仍实施抢注,原所有人可收集证据,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抢注商标无效。
提醒:
商标被抢注维权需注重证据收集,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25 14:24: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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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注销不满一年,原商标所有人可凭借该商标与自己原注销商标相同或近似这一情况,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请求。
(二)商标注销超过一年,若能证明抢注人明知原商标存在且有一定知名度仍进行抢注,存在恶意,可收集相关证据,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抢注商标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2025-10-25 14:0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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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注销后被抢注,符合条件可申请撤销。注销不满一年,原商标所有人可依规定,以商标相同或近似为由,对抢注商标提异议或无效宣告请求,因为注销一年内,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2.若注销超一年,需看抢注有无恶意,比如抢注人明知原商标且其有一定知名度仍抢注。能证明恶意的,可提交证据,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抢注商标无效。
2025-10-25 12:3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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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商标注销后被抢注,注销不满一年,原商标所有人可因商标相同或近似提异议或无效宣告;注销超一年,能证明抢注恶意的,可请求宣告抢注商标无效。
法律解析:
依据商标法,商标注销后一年内,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所以注销不满一年时,原商标所有人可据此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请求。而注销超过一年后,若抢注人存在恶意,比如明知原商标存在且有一定知名度仍进行抢注,原商标所有人可收集相关证据,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抢注商标无效。若您在商标抢注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仍有疑问,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5-10-25 10:41: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