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带未成年女儿骗婚应多方面处理。骗婚可能构成诈骗罪,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财且数额较大,司法机关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行为还侵犯未成年女儿人身权益,监护人本应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母亲此举违反监护职责,相关部门可撤销其监护资格并另指定监护人。
关于财物,若属被骗取,受害人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民政部门也会审查婚姻登记,若有欺诈情形,会依法撤销登记。
建议受害人及时收集证据报案维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对骗婚行为严肃处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骗婚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他人较大数额财物,构成诈骗犯罪。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骗婚者刑事责任。
(2)母亲带未成年女儿骗婚,严重侵犯了未成年女儿的人身权益。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职责,母亲此举违反监护职责,相关部门可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并另行指定监护人。
(3)受害人交付的被骗财物,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民政部门也会审查婚姻登记,若存在欺诈情形,可依法撤销该婚姻登记。
提醒:遭遇骗婚,应及时收集证据报案。涉及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公众可向相关部门反映。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若发现骗婚行为涉及诈骗犯罪,受害人可收集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虚构事实的相关证据,向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按刑事诉讼程序追究骗婚者刑事责任。
(二)当骗婚行为侵犯未成年女儿人身权益时,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母亲监护资格,由法院另行指定监护人。
(三)受害人想追回被骗财物,可准备好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民政部门在接到反映后,会审查婚姻登记,若存在欺诈会依法撤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骗婚处理措施如下:
一是骗婚或涉犯罪。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财,数额较大构成诈骗,受害人可报案,司法机关会追究其刑责。
二是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母亲骗婚违反监护职责,相关部门可撤销其监护资格,另指定监护人。
三是财物返还与婚姻处理。受害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回被骗财物,民政部门审查后,若婚姻登记有欺诈,可依法撤销。
结论:
母亲带未成年女儿骗婚,可能涉及诈骗犯罪,母亲监护资格可能被撤销,受害人可要求返还财物,民政部门可撤销婚姻登记。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母亲带未成年女儿骗婚若符合此情形,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要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母亲这种骗婚行为严重侵犯未成年女儿人身权益,违反监护职责,相关部门可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对于受害人被骗取的财物,受害人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若婚姻登记存在欺诈情形,民政部门可依法撤销。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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