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制作的重要文书,普通公民通常难以直接获取。
(2)在刑事诉讼里,当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时,会制作该文书,并将其与案卷材料、证据一同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3)对于案件相关利害关系人,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辩护人可和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沟通,了解是否已提请批捕。
(4)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能够通过阅卷,在检察院查阅、复制包括提请批准逮捕书在内的相关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提醒:
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想深入了解获取文书的具体流程和细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案件侦查阶段,若为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可主动和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联系,沟通了解案件是否已提请批捕以及相关进展。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能在检察院进行阅卷,查阅、复制包含提请批准逮捕书在内的相关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此规定赋予了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查阅相关材料的权利。
1.提请批准逮捕书由公安机关制作,普通公民通常无法直接获取。
2.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者需逮捕,会制作该文书,和案卷、证据一起送同级检察院审查。
3.案件利害关系人,像嫌疑人近亲属、辩护人,侦查阶段可与公安机关沟通了解是否提请批捕。
4.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能在检察院阅卷,查阅、复制包括该文书在内的诉讼文书和证据。
结论:
普通公民一般无法直接获取提请批准逮捕书,案件相关利害关系人在侦查阶段可与公安机关沟通了解情况,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可在检察院查阅、复制该文书。
法律解析:
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被拘留且认为需要逮捕的人制作的文书,并会连同案卷材料、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普通公民通常没有获取该文书的途径。不过,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辩护人等案件相关利害关系人,在侦查阶段能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沟通,从而知晓案件进展以及是否已提请批捕;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可依据法律规定,通过阅卷在检察院查阅、复制包括提请批准逮捕书在内的相关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如果您在刑事案件中遇到相关问题,想进一步了解获取文书的具体流程或其他法律事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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