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1994年2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此前形成的事实婚姻中养子有继承权。合法收养的养子与婚生子女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事实婚姻里,只要收养合法有效,养子就和亲生子女权利义务相同,可继承养父母遗产。若事实婚姻一方去世且无遗嘱,养子能按法定继承遗产。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对于形成事实婚姻且有收养行为的家庭,应确保收养符合法律规定,及时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保障养子权益。
2.为避免遗产继承纠纷,当事人可提前订立遗嘱,明确遗产分配。
3.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民众法律意识。
法律分析:
(1)我国自特定时间起,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但此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一定保护。
(2)对于形成合法收养关系的养子,在法律上与婚生子女地位相同,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在事实婚姻关系里,只要收养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形成有效收养关系,养子就拥有和亲生子女一样的权利义务,可在事实婚姻一方去世且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继承遗产。
提醒:
要确保收养行为合法合规,严格遵循收养的条件和程序,避免因收养关系不合法影响养子的继承权。不同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存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应先确认收养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和程序,比如是否办理收养登记等,以确定收养关系合法有效。
(二)当事实婚姻一方去世且未留遗嘱时,合法养子可准备好能证明收养关系的相关材料,如收养登记证明等,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表明合法的养子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对养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1.自特定日期起,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但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养子有继承权。
2.合法收养的养子,和婚生子女一样,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事实婚姻中,收养行为合法,养子就与亲生子女权利义务相同,包括继承遗产。
4.事实婚姻一方去世没留遗嘱,养子可按法定继承遗产。
结论: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其养子若形成合法收养关系则有继承权;之后未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不认定为事实婚姻。合法收养的养子在事实婚姻关系中,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法律解析:我国法律规定,自1994年2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但在此之前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一定保护。对于形成合法收养关系的养子,其与婚生子女地位等同,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事实婚姻关系里,只要收养行为符合法定的收养条件和程序,确立了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养子就拥有和亲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在事实婚姻一方去世且未留遗嘱时,养子可按法定继承继承遗产。如果您在事实婚姻、收养关系以及遗产继承等方面存在法律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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