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权,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知识产权有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属性,像署名权这类人身权归权利人独有,不能分割。
2.财产权中的许可费、转让费等收益,若在婚姻期间产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此分割。
3.知识产权收益有预期性,已明确能拿到的收益可分割;未实现的收益因不确定,法院通常不处理,实际取得后另一方再要求分割。
结论: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已明确可取得的收益可分割,尚未实现的收益待实际取得后另一方再主张分割,而知识产权的人身权不能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像署名权这类人身权,仅归权利人专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财产权方面,如许可费、转让费等收益,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不过知识产权收益存在预期性,对于已明确可取得的收益,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对于尚未实现的收益,由于其存在不确定性,法院通常不会在此时处理,需待实际取得后,另一方再主张分割。如果您在涉及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人身权仅归权利人专有不能分割。知识产权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属性,像署名权这类人身权不能分割,而许可费、转让费等财产权收益,若在婚姻存续期产生,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此分割。
2.对于知识产权收益的分割要区分情况。已明确可取得的收益,可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尚未实现的收益,由于存在不确定性,法院通常不做处理。
3.建议离婚双方在处理涉及知识产权财产权分割问题时,对于已明确的收益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分割。对于未实现的收益,待实际取得后,另一方及时主张分割,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知识产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具有专属性,像署名权等仅归属权利人,在婚姻关系中不能进行分割。
(2)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如许可费、转让费等收益,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这类财产需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则进行分割。
(3)对于知识产权收益,已明确能取得的部分可以在离婚时进行分割;但尚未实现的收益,由于其不确定性,法院通常暂不处理,待实际取得后,另一方再要求分割。
提醒:处理涉及知识产权财产权分割问题时,要区分已明确收益和未实现收益,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知识产权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区别,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权收益进行分割,人身权部分不能分割。
(二)对于已明确可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权收益,双方可协商分割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对于尚未实现的知识产权财产权收益,因具有不确定性,法院一般不处理,待实际取得后,另一方再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专业解答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妇共有财产。这是指婚姻期间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权资产,夫妇双方共享并平等享有处置权利。无论利润形式如何,其归属均为共同所有。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否能够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专业解答知识产权的收益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该项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实际取得该项收益是在离婚前还是离婚后,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则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知识产权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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