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对夫妻 妻子借给我2万4千块钱 后来丈夫从我借1万5千元。当时说好了 还的时候就算9000块钱。结果她俩离婚了。我还妻子4000元。剩5000还给丈夫。结果她又从我要这5000元。
当时说好了算9000元债务,你还妻子4000元,剩5000还给丈夫,这履行了约定。妻子再要这5000元不合理。你可以和她说明之前的约定,拿出当时说好算9000元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等。如果她不听,执意索要,你可保留还款给丈夫的证据,避免不必要纠纷。
2025-10-22 20:00:1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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