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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怎么办

刘** 西藏-阿里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5.10.22 08:57:25 326人阅读

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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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时,股东可以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法院起诉;若监事是关联交易实施者,则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起诉。

(二)若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者三十日内未起诉,又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公司利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股东能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起诉。

(三)股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关联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10-22 13:4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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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时,股东可采取以下措施:
1.书面要求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向法院起诉。若监事实施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可要求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起诉。
2.若相关主体拒绝起诉、三十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股东可自己名义直接起诉。
3.符合条件时,股东可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关联方赔偿。

2025-10-22 13:4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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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时,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起诉,特定情形下可自己名义起诉,也能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关联方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当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有多种维权途径。若损害行为由非监事实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起诉;若是监事所为,股东则书面请求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起诉。若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拒绝起诉,或三十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公司利益难以弥补,股东可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起诉。同时,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让关联方承担赔偿责任。若遇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自身权益。

2025-10-22 12:08: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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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时,股东可通过多途径维护公司权益。

1.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起诉;若监事涉事,则请求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起诉。这是利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启动法律程序。
2.若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拒绝或逾期未起诉,或情况紧急,股东能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这赋予股东在特殊情况下直接维护公司利益的权利。
3.符合条件时,股东可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关联方承担赔偿责任,借助股东集体决策保障公司利益。

建议股东及时收集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证据,严格按法律规定程序操作,确保自身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

2025-10-22 10:1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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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股东发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时,可依据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同,分别书面请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向法院起诉,这是股东维护公司利益的前置程序,能促使公司内部先对损害行为进行处理。
(2)若前置程序未能有效启动诉讼,如相关主体拒绝起诉、逾期未起诉或情况紧急,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可自己名义直接起诉,这赋予了股东在特殊情况下直接维权的权利。
(3)在符合条件时,股东可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关联方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利用公司内部决策机制来解决关联交易损害问题。

提醒:
股东采取维权措施时要注意保留书面请求等相关证据。不同公司情况和案情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10-22 09:00:0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该如何办问题解答如下,一、公司大股东或公司高管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手段非常多,关联交易就是他人常用的一种。因此,一旦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处于公司大股东或高管控制下的公司,往往都会怠于行使救济权,不会要求撤销关联交易,更不会追究追究大股东或高管等人的法律责任。这时,公司其他股东可以采取各种合适的方式,自行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维护己方利益的目的。二、在股东采取维权措施维护公司合法利益,维护自身利益之前,首先要弄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股东对关联交易的救济权,是无须公司批准的,是依据股东自己的意思表示就能行使的权利。一旦发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而公司又怠于行使救济权的,股东就可以依了。一般情况下,可作为股东救济权的权利,有以下几种:1、变更权。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请求变更关联交易权利和义务内容的权利。2、撤销权。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请求撤销关联交易的权利。3、无效确认权。股东依单方意思表示请求,确认关联交易无效的权利。4、代位权。当关联交易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怠于向关联人行使请求权时,股东可依自己的意思代表公司向关联人行使请求权。三、因此,公司股东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1、协商。可以与公式高管协商处理赔偿事宜,或代表公司与关联人协商撤销关联交易,从而维护公司利益。2、诉讼。很多时候,协商是不能解决关联交易问题的,因为既然公司大股东、高管敢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往往都是事先做好万全准备,一般不会轻易放弃到手的利益。这时,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收集证据资料,到立案,撤销关联交易合同,要求赔偿损失,就是大多数股东的选择了。1、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合同法》第52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无效。

您好,关于不公平关联交易侵害少数股东权益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由于关联交易是发生在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双方相互了解,彼此信任,出现问题易于协调解决,交易能高效、有序地的进行,对于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及时筹措资金,降低投资机会成本,提高营运资金效率,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快速发展,无疑是具有相当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关联交易也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应看到,在关联交易中,存在着不少不等价交易及虚假交易,损害了少数股东权益甚至出现一些上市公司利用不等价的关联交易,蓄意操纵公司业绩,配合非法分子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股价的证券欺诈行为。这种违背诚信原则的关联交易就是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公平关联交易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不公平的资产买卖。在全球兴起的兼并风潮中,不公平的资产买卖大量存在,这种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已屡屡成为购并方掠夺、鲸吞少数股东利益的一种隐蔽手段,即使在证券法律较为健全的西方国家,人们也惊叹兼并风潮使人类似乎又回到了洪荒年代。2、在多数股东(控股股东)的支配下,公司违背其自身的真实意愿为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这种担保不是以相互间存在互惠条件为前提,而是由处于控股地位的多数股东利用其表决权优势而取得的,它不仅使公司徒增经营风险,也使少数股东的权益存在受损之虞。深沪两地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显示,存在部分上市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3、多数股东挪用上市公司配股得来的资金,或无偿拖欠公司的货款。上市公司配股得来的资金,应按配股说明书予以使用,但有的却被其控股公司挪作他用。在公司与其母公司的关联交易中,也存在母公司拖欠公司货款而不计付逾期违约金的情况,该货款在公司的帐簿中长期体现为应收款项。这些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必然损害少数股东的利益。4、以公司债权抵充多数股东的债务。在民法理论上,债的混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体时,引起的债的消灭。而上述行为将多数股东与公司混为一体,明显违背了股东与公司相互的原则,它必定侵害了少数股东在公司内的应得收益。5、多数股东利用不公平关联交易掠夺公司利润。由于许多公司与对其控股的多数股东存在行业上的依存关系,多数股东可能利用其表决权的优势,向其控股的公司高价出售原材料或低价购买产成品,甚至抢占公司投资前景较好的项目,从而掠夺了公司的利润,这种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给多数股东带来了额外利润,而损害了少数股东的利益。6、利用不公平关联交易,进行内幕交易等证券欺诈行为。所谓内幕交易,是指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职员或主要股东、证券市场内部人员及市场管理人员,利用其地位、职务等便利,获得尚未公开的、可以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信息,进行有价证券交易,或者泄露信息,以获取利益或减少经济损失的行为。在公司的经营中,关联交易必定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多数股东处于优先获得信息的有利地位,知道关联交易何时发生及会产生何种后果,有可能产生内幕交易的非法行为,甚至出现少数股东利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蓄意操纵公司利润,使公司业绩出现令人意外的变化,以达到进行内幕交易的证券欺诈活动。法律的价值目标,应当是正义和效益兼顾,两者不能偏废。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中,绝对的公司人格原则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成为多数股东滥用支配权的,按效益价值观衡量,资本多数决制度无疑是富有效益,滥用这一制度而引起的某些不公平关联交易甚至在经济上存在效益,但股东平等应同时体现股份平等及实质性平等,股东平等原则虽不禁止因股份数额不同而引起股东间的不平等结果,但基于正义之理念及实质性平等之追求,它禁止那些不具备正当理由的不平等待遇,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使少数股东承受不应当有的不平等。故基于正义价值观,法律应不允许在关联交易中滥用资本多数决制度而导致不公平,而应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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