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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出现特定情形时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当一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此外,申请人表示可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有理由的异议、公民死亡需等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以及法院认定的其他应中止执行的情形,也会导致执行中止。
中止执行裁定送达当事人即生效。待中止情形消失,法院会裁定恢复执行。为保障执行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及时提供相关信息,配合法院工作,法院也应及时审查中止情形是否消失,尽快恢复执行。
2025-10-21 14: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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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一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法院出于公平考量和对仲裁裁决效力的谨慎判断,会裁定中止执行,避免执行错误。
(2)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这体现了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法院尊重当事人意愿,会裁定中止执行。
(3)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说明执行可能涉及到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需进一步审查,因此裁定中止执行。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以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这种情况下执行主体不明确,法院只能中止执行。
(5)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赋予了法院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实际情况。中止执行裁定送达即生效,待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提醒:
遇到执行中止情况,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查明事实。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21 12:2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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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遇到一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况,当事人要及时关注法院动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若出现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等其他法定中止执行情形,当事人应积极与法院沟通,说明情况,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
(三)中止执行裁定生效后,当事人需耐心等待中止情形消失,待法院裁定恢复执行时,按照法院要求继续推进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025-10-21 11:1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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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一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申请撤销,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
2.出现申请人同意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合理、公民死亡待继承人、法人或组织终止未确定承受人,以及法院认定应中止的其他情况,也会裁定中止。
3.中止裁定送达即生效,中止情形消失,法院裁定恢复执行。
2025-10-21 09:16: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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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在一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等多种法定情形下,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裁定送达即生效,中止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另一方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时,为避免执行结果与后续撤销结果冲突,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同时,像申请人表示可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等情况,也会使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这是为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程序的公正与合理。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就立即生效,待导致中止的情形消除,法院便会裁定恢复执行。如果大家在执行程序中遇到类似问题,或者对执行中止的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2025-10-21 08:23: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