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驾驶罪不应随意取缔。此罪名涵盖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等情形,其设立是为维护公共安全与交通秩序。
2.危险驾驶行为会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将其定为犯罪,可有效威慑潜在危险驾驶者,减少此类行为。
3.法律制定和修改需经严格程序,要综合考量社会整体利益、公共安全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4.目前,危险驾驶罪在预防和惩治危险驾驶行为、保障公共安全方面仍发挥着重要作用。现阶段不存在取缔该罪名的合理依据,应继续保留并发挥其积极作用。
法律分析:
(1)危险驾驶罪入刑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危险驾驶行为会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入刑可有效威慑潜在危险驾驶者,减少此类行为发生。
(2)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有严格程序,需综合考量社会整体利益、公共安全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危险驾驶罪在预防和惩治危险驾驶行为、保障公共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现阶段没有合理依据取缔危险驾驶罪。它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众安全上有不可替代的价值,能让人们意识到危险驾驶的严重后果,从而规范自身行为。
提醒:危险驾驶不仅危害他人安全,也会让自己面临刑事处罚。驾驶时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危险驾驶行为,若有法律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危险驾驶罪不能随意取缔的原因在于它保障公共安全,危险驾驶行为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容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设立该罪名可威慑潜在危险驾驶者,减少此类行为。
(二)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严格,需综合考虑社会整体利益和公共安全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三)目前危险驾驶罪在预防和惩治危险驾驶行为、保障公共安全方面仍有重要作用,现阶段无取缔该罪名的合理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等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此规定体现了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刑事规制,表明危险驾驶罪对于维护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的重要性。
1.危险驾驶罪不能随意取缔,它是刑法规定的罪名,涵盖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驾等情况,设立此罪是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
2.危险驾驶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易引发严重事故。将其入罪可威慑潜在驾驶者,减少此类行为。
3.法律的制定与修改程序严格,要考虑社会整体利益和公共安全等因素。目前该罪名在预防和惩治危险驾驶、保障安全方面作用显著,暂无取缔依据。
结论:
危险驾驶罪不能随意取缔,现阶段不存在取缔该罪名的合理依据。
法律解析:
危险驾驶罪是刑法规定的罪名,涵盖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等情形。该罪名设立旨在维护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因为危险驾驶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现实威胁,易引发交通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将其规定为犯罪可有效威慑潜在危险驾驶者,减少此类行为发生。同时,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需经严格程序,要综合考量社会整体利益、公共安全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目前,危险驾驶罪在预防和惩治危险驾驶行为、保障公共安全方面仍起着重要作用。若在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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