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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届满案件未结束能取保候审吗

赵** 浙江-台州 取保候审咨询 2025.10.20 15:17:27 372人阅读

羁押届满案件未结束能取保候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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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遇到羁押届满案件未结束的情况,可由其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公检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二)公检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三)若公检法机关同意取保候审,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5-10-20 19:1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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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羁押期限到了案件还没结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申请取保候审。

2.若案件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应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继续查证审理的,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3.这种情况下,相关人员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检法机关收到申请后三日内要做决定,同意的就让嫌疑人、被告人找保证人或交保证金。

2025-10-20 18:12: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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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羁押届满但案件未结束时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无法在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此时应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需继续查证、审理,可对其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在此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检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需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取保候审,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如果您在遇到类似羁押期限及取保候审相关法律问题时,为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2025-10-20 17:44: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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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羁押届满案件未结束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取保候审。法律规定,被羁押案件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应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继续查证、审理的,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在此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检法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3.若公检法机关同意取保候审,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建议相关人员在羁押期限临近届满且案件未结束时,及时了解自身权利,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检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按要求准备保证人或保证金等材料。

2025-10-20 17:2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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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无法在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时,按规定应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若需要继续查证、审理,可对其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这为案件处理提供了灵活性,既保障了司法程序的继续进行,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公检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需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取保候审,会责令当事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提醒:申请取保候审需准备充分的材料和理由,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0 16:54:13 回复

一、多长时间羁押期限届满总的侦查羁押期限:(从被逮捕之日起到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四类案件:(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以上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上述案件,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下面是一些细节:二、时间限制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两次间隔不少于12小时。2、拘留、逮捕都适用两个“24小时”制度。即拘留、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逮捕人.应当在拘留、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所以拘留期限公安最长为14日,特殊的“多结流”37日。检察院则最长为14日。4、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5、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在5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的决定。保证人和被取保候审人在收到没收、罚款决定书5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应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6、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6个月。7、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3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发现逮捕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并将变更的情况及原因在作出变更决定后三日内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变更不当的)应当通知作出变更决定的公安机关纠正。8、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9、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羁押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要求的,由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审查,侦查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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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能继续羁押吗?

    专业解答司法机关是不能再继续羁押的,但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2024.06.16 4873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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