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想知道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解释,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都作了相应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相关法条】《行政复议法》第21条。【意思分解】
1、识记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3种情形,应注意其中第2种情形应同时具备3个条件:
(
1)原告申请;
(
2)法院认为执行会造成不可弥补损失;
(
3)不损害社会公益。
2、比较《行政复议法》第21条,了解二者之异同。【不要混淆】第
(三)项是“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专业解答依据法规,行政执法机构应在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后,立即向当事人进行送达。若当事人未能在场接受,相关机构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将文件进行有效送达。在此过程中,行政机关可采用以下几种常见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以及公告送达。其中最为常见的形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怎样复议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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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都能向法院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律师解析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但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律师解析 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申请步骤如下: 1、复议申请。 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复议受理。 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3、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4、执行。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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