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滨州法律咨询 > 滨州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女方申请离婚能否分割财产

女方申请离婚能否分割财产

付* 山东-滨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0.20 05:56:10 314人阅读

女方申请离婚能否分割财产

其他人都在看:
滨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滨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女方申请离婚有权分割财产,且财产分割与谁提出离婚无关。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遵循一定规则。
1.双方可先协议处理共同财产,若能达成一致,按协议分割。
2.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若女方能证明对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可请求对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4.若女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对方请求补偿。

建议女方在离婚时收集好共同财产相关证据,若发现对方有损害财产行为及时保留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0 11:24:1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女方申请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与男方有平等权利,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哪方提出离婚没有关联。
(2)离婚时,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议处理共同财产。若能达成一致,可按照协议分割。
(3)当协议不成时,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4)若女方能证明对方存在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可请求对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5)若女方在家庭中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请求补偿。

提醒:财产分割情况复杂,证据收集很重要,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20 09:47:49 回复
咨询我

(一)女方申请离婚时,可先与对方协商共同财产分割事宜,达成一致协议解决。

(二)若协商不成,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女方若能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请求法院让对方少分或不分。

(四)若女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对方请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5-10-20 08:48:11 回复
咨询我

1.女方申请离婚时可参与财产分割,财产分割和谁提出离婚没关系。
2.离婚时,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若能证明对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4.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2025-10-20 07:36:2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女方申请离婚能分割财产,财产分割与谁提出离婚无关。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受哪一方提出离婚的影响。离婚时,夫妻双方首先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若协议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若女方能证明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请求对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此外,若女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20 06:38:40 回复

诉分割共同财产获支持,如何分割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案情简介:协议假离婚后丈夫出轨刘某诉称,刚从北京某名牌大学毕业的刘某进入某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相貌英俊的同事邓某,两人很快就陷入热恋。2021年2月,两人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一年多两人过着幸福安定的日子。年初开始,刘某发现邓某情绪较为低落,经常闷闷不乐,邓某称自己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希望与刘某分开一段时间,多次开导无效后,刘某答应了邓某的请求,两人于3月经密云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时邓某给了刘某17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后复婚。但是一次偶然的时机,刘某发现邓某与其女上司有婚外情,邓某曾陪着该上司到医院做人流手术。气愤不已的刘某至,要求分割其与邓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楼房、汽车、股票等夫妻共同财产共计35万余元。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认为邓某给付的17万元是两人的共同存款,当时因为是假离婚,邓某曾说是暂时让她保管,两人购置的楼房、汽车及股票在离婚时并未分割。邓某则称自己不是假离婚,其与刘某到密云县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前已经给了刘某17万元夫妻共同财产的折价款,所以才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夫妻无共同财产,无财产纠纷”。故不同意刘某的诉讼请求。判决:诉分割共同财产获支持经审理认为: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刘某和邓某在离婚协议书上未明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于邓某给付刘某17万元的行为的性质,双方亦未有书面的约定。从邓某、刘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状况来看,如认定该款即为对双方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刘某有失公平。结合本案的案情,认为宜认定该款为对夫妻共同存款及部分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现刘某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车辆、房屋及股票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最后判决除已给付的17万元以外,由邓某再给付刘某财产折价款186467元。律师说法: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清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界限。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分为七类: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4、知识产权的收益;5、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6、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7、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