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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弟被要治安拘留,治安拘留会转刑拘么

苟* 河南-新乡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4.01 20:54:14 7人阅读

我表弟因为犯了事情,现在被法院治安拘留了,担心会被转为刑事拘留,治安拘留会转刑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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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采取的拘留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前者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行为人实施的法律制裁;后者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某些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依法决定采用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其目的在于通过法律制裁防止违法行为的再犯,拘留期限届满,对违法行为人的制裁即告终结。而刑事拘留仅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它并非法律制裁,其目的在于通过限制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自由,以保证日后法院审理案件的顺利进行,刑事拘留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一般要被提起刑事诉讼。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由公安机关执行,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第
一、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第
二、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则象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第
三、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处罚手段来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第
四、适用机关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第五,羁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

2018-04-01 21:0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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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您治安拘留会转刑拘么的问题,做出如下解释一般不会,除非发现行为人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治安拘留,是指行为人违反治安处罚法而给予的行政处罚;而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一般对象为犯罪嫌疑人。如果发现行为人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有可能转为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018-04-01 20:56:14 回复

只有对你具体作出处罚的派出所会留档,不会上传到公安局的互联共享网,因此,你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是没有你此次犯错的记录的,所以,只要你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对你以后的生活是不会有影响的。
这是行政拘留,在公安机关是有关于该违法行为记录和关于本人相关资料的记录的。但不是一般人理解的“案底”,“案底”是指涉嫌刑事犯罪尚未查明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或构成犯罪的犯罪分子的记录,你这里仅仅是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而已。
移民审查的时候不太可能知悉这些内容,因为不属于记录在人事档案或全国联网的犯罪记录。而且该行为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一般不会影响移民。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法律依据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在一般人看来,律师就是打官司的。其实这仅仅是律师工作中的一部分,还有许多工作是在打官司前就应该由律师做的。
综合起来将,律师的作用是防范风险、节约机会成本、控制损失扩大--- 具体可表述为: 聘请律师担任您的法律顾问,遇到问题先找律师咨询、进行重大法律活动请律师参与指导,直至诉至司法机关进行
最后的救济或保护。
有一个问题大家不禁要问,请律师值得么?在我国,今天还有不少人对这个问题作了否定的回答。理由是:既然法律上规定公民可以自己去进行诉讼,干嘛还非要去请律师呢?而且律师费那么高。在一些人心目中,甚至将律师等同于“职业讼棍”,不到走投无路,谁也不愿意和律师打交道。
其实,律师完全不是您心目中所误解的形象。他们只是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群,从性质上说,他们和理发师、摄影师、医生没什么区别。他们所面对的
首先是法律问题,并不会因为当事人是好人坏人而区别对待,他们是一群以法律为生的社会工作。在挣钱方面,如果您了解到律师的艰辛就不会觉得他们有多幸运了。他们在学习和思考方面付出的精力是您所不敢想象的,他们每天四处奔波调查取证,他们的工作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结合。
当我们面临某个法律问题,可能最先想到的就是亲友,但他们的建议往往实际上给您带来更大的损失,好心办了坏事。这是因为法律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除非您把毕生的精力都用来研究它,否则不是此行业的您不可能对它有全面深入的了解。而律师则可能是你遇到的法律知识最渊博的人之一,正想您是企业家一样,赚钱是你的本行。也许有过打官司的经验之后,您就可以知道律师帮你打官司至少有以下优点:
首先,律师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可以在您需要的时候清楚地告诉您的什么权益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什么措施保护,可能即将出现什么问题;您的过错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补救措施……律师这些富有逻辑的分析加上丰富的经验,无异像黑暗中的明灯为您指明前进的方向。

其次,现代社会中有许多纯粹程序性的事情,如果您非要什么事情都身体力行,把所有程序都摸清楚再去实践的话,恐怕什么都来不及了。而且准备这样那样的资料、文件,难免会把您弄的晕头转向而痛骂官僚主义,或者抱怨说“现在办事怎么这么难!”事实上,有了律师的帮助,您就会大大提高效率,把必要的事情安排的井井有条,该准备的文件一份都不会少,该进行的程序一个都不会错,甚至您还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去办理这些事务,而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节省下来去做自己更重要的事情。所以不用说,请律师值得么?比起您自己茫然地到处浪费时间和金钱,
最后还可能一事无成,不如花点费用交给律师处理。
第三,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但实践过程中您却往往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以及如何行使。那些和您打交道的人只会要求您尽义务,他们提醒的是您的义务而不是您的权利。律师至少会比您更了解更清楚您的权利,他会时刻为您着想,防止您的权利被别人侵犯,当您的权益被侵犯时,积极寻求救济。花点钱请个时刻关心您比您本人更关心自己的律师,您说请律师值得么?
当然您心中一直定还在顾虑律师费的问题,其实您可以请个私人法律顾问或者企业法律顾问,(个人)只要一年交很少的律师费就能享受超值的律师24小时服务,想想看,不论遇到什么麻烦,就高傲地扬起头说:“有事请找我的律师谈!”
律师服务是一种专业化的服务,通过花钱来买一种服务,这种意识还没有深入人心。很多人甚至是很多单位不愿意花律师费来进行法律行为,认为不值得,或者吝惜那点律师费,往往喜欢自己亲力亲为,不但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而且常常因对法律不了解以致给自己造成被动,结果酿成严重后果。如果有条件的话, 还是聘请专业律师担当您的法律顾问,全权代理您的一切法律事务。这样,既可以充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而且会节约您的机会成本,使您专心于自己的事业。聘请律师做自己的法律顾问,这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有事找我的律师谈”,已经是西方人遇到麻烦时的口头禅。
除了诉讼以外,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则是律师的又一项工作,也可以说是重要的工作。其主要功能,已不在于顾问单位(或个人)发生纠纷、损失后进行亡羊补牢式的诉讼救济,而在于为顾问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超前的、防患于未然的专业化法律安全保障体系,最大限度降低顾问单位的法律风险,避免纠纷、损失的产生,作好顾问单位的法律“保健医生”,实现优质、高效、诚信、勤勉、尽责的法律服务,视顾问单位的合法利益为至高无上之己任。这一阶段的工作看似不起眼,但这是您赚钱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正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为上策,何必要等到打官司的境地呢?直观的说就是:何必等到石头砸了脚采取搬石头呢?
  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很多企业或老板不是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而是因为被一个或几个大的官司而拖垮。请专业律师为您的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诊断,及时审查清理出顾问单位已有的法律问题隐患,提出完善的法律意见,清理出需要及时依法处理的法律事务,提出妥善的纠纷解决方案和补救办法,才是真正的发展之道,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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