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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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明确嫁妆归属避免分割纠纷,在结婚登记前获得嫁妆,要保留好购买凭证等能证明获取时间的材料,以确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二)结婚登记后获得嫁妆,若赠与人想只赠与女方,应签订明确的赠与协议,清晰表达赠与意思。
(三)还可以寻找证人,在必要时提供证人证言来辅助证明赠与时间和赠与意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1.嫁妆分割要分情况。结婚登记前女方获得的嫁妆,通常算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结婚登记后获得的嫁妆,若赠与人没明确只给女方,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能分割;若明确只给女方,则属女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3.实践中,判断赠与时间和意思,常用购买凭证、赠与协议、证人证言等证据。
结论:
嫁妆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分情况,结婚登记前获得的通常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结婚登记后获得的,赠与人未明确只赠与女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明确只赠与女方的属女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判断依据购买凭证等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财产性质认定会因取得时间和赠与情况不同而有差异。结婚登记前的嫁妆,是女方在婚前就取得的财产,所以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结婚登记后,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女方,从法律角度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明确只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在实际案件中,购买凭证能反映购买时间从而确定赠与时间,赠与协议可直接体现赠与人的意思表示,证人证言也能辅助证明相关情况。如果遇到嫁妆分割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身权益和处理相关事务。
1.嫁妆分割需按情况判断。结婚登记前获得的嫁妆,通常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结婚登记后获得的,若赠与人未明确仅赠与女方,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若明确只赠与女方则属女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解决措施与建议:为避免离婚时嫁妆分割产生纠纷,在赠与嫁妆时,赠与人可明确赠与意思并留存证据。比如通过赠与协议写明是赠与女方个人还是夫妻双方;保留好购买凭证,以证明嫁妆购买时间;若有证人见证赠与过程,可让证人出具证言。这些措施能在发生争议时,为确定嫁妆归属提供有力依据。
律师解析 嫁妆可以当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只要嫁妆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或者是夫妻间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如果嫁妆是女方在婚前获得的,则该嫁妆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女方所有。如果嫁妆是女方在婚后所得,则嫁妆在二人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二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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