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承德法律咨询 > 承德股权法律咨询 > 股权转让后还能要求回购的吗

股权转让后还能要求回购的吗

何** 河北-承德 股权咨询 2025.10.17 08:02:49 470人阅读

股权转让后还能要求回购的吗

其他人都在看:
承德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承德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若股权转让协议有关于回购的合法约定,按约定要求受让方回购股权。在签订协议时仔细审查回购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在约定范围内。
(二)没有约定回购条款时,若出现法定情形,如公司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不分配、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情况,对股东会相关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此时股东要留存好投票反对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10-17 14:45:04 回复
咨询我

1.股权转让后能否要求回购,得看具体情况。若协议有回购约定,且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特定条件达成时,出让方可按约定要求受让方回购股权。

2.若协议无约定,在法定情形下也能要求回购。比如公司盈利却多年不分红、进行合并分立等重大资产变动、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到了却决议继续存续,对这些决议反对的股东,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2025-10-17 13:46:1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股权转让后能否要求回购要看具体情形,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但存在法定情形也可能要求回购。
法律解析:
在股权转让中,若股权转让协议里有关于回购的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出让方在特定条件成就时,有权按照约定要求受让方回购股权。若协议中没有关于回购的约定,在一些法定情形下,股东也能要求回购。例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不分配利润、公司进行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此时对股东会相关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在股权转让及回购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17 12:05:53 回复
咨询我

1.股权转让后能否要求回购要依具体情况判断。若股权转让协议有合法的回购约定,即可按约定要求受让方回购股权。
2.即便协议无约定,存在法定情形时也可要求回购。例如公司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不分配、进行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对这些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
3.解决措施和建议:进行股权转让时,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回购条款及条件,保障自身权益。股东若遇到法定可回购情形,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与公司协商回购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10-17 10:37: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股权转让协议里有关于回购的约定,并且该约定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在特定条件达成时,出让方就能够按照约定要求受让方回购股权。
(2)即便协议中没有回购约定,在法定情形下也可要求回购。例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满足分配利润条件却不分配、公司进行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继续存续,此时对相关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提醒:
进行股权转让时,应明确协议中关于回购的条款。若遇到法定回购情形,要及时按法定程序主张权利,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17 09:32:1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且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规定,就合资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他投资者签字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即股权转让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合营他方对于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需要取得合营他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表示。2、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根据“若干规定”的规定,合资企业的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经过审批机关的批准,审批机关为合资企业设立时的批准机关;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委托的企业设立时的登记机关。(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三)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只要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一致,此类型的股权转让是不受限制的,既无需征得其他股东同意,也无需召开股东会,公司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在股权转让方面,我国《公司法》充分尊重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如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的规定,股权转让将直接适用该特别规定。故公司股东可根据自身的意愿在公司章程别约束股权转让行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