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疗事故致幼儿死亡,家属应冷静依法处理。
家属可按这些步骤维权:
1.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这是关键证据,可防止医院篡改病历。
2.与医院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事故及责任情况。
3.协商不成,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由其调查处理。
4.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若医院有过错且与幼儿死亡有因果关系,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含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此外,家属要注重收集保留就诊记录、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据,以便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复印和封存病历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关键第一步,它能固定原始证据,避免医院对病历内容进行修改,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与医院协商并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一种相对平和的解决方式。该鉴定可明确事故是否成立以及医院的责任程度,为后续协商赔偿提供依据。
(3)当协商无果时,家属可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处理,借助行政力量对事故进行调查。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在诉讼中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若鉴定结果显示医院有过错且与幼儿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医院需承担赔偿责任,涵盖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项目。
(4)家属收集和保留就诊记录、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据,能在维权过程中有力支撑自身诉求。
提醒:
处理医疗事故过程复杂,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这是关键证据,可避免医院篡改病历内容。
(二)尝试与医院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此明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责任大小。
(三)若协商无果,可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由该部门展开调查处理。
(四)也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需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若鉴定表明医院存在过错且与幼儿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五)家属要注重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像就诊记录、费用票据等。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人民医院医疗事故致幼儿死亡,家属可如此处理:
1.及时复印、封存病历,避免医院篡改,这是关键证据。
2.与医院协商,共同委托鉴定,明确事故与否及责任程度。
3.协商无果,可向卫生部门申请处理或直接起诉,诉讼中需做医疗损害鉴定。
4.若医院有过错且与死亡有因果关系,需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
5.注意收集保留就诊记录、费用票据等证据。
结论:
人民医院医疗事故致幼儿死亡,家属可通过复印封存病历、与医院协商、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处理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处理,若医院有过错需承担赔偿责任,家属要收集保留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复印和封存病历是为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医院篡改,这是处理医疗事故的重要基础。与医院协商并委托医学会鉴定,能初步明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责任程度。若协商无果,家属可选择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处理,由其进行专业调查;也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医疗损害鉴定是确定医院责任的关键。若鉴定医院存在过错且与幼儿死亡有因果关系,根据相关法律,医院需承担赔偿责任,涵盖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项目。家属收集保留就诊记录、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据,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处理此类医疗事故过程中遇到法律难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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