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出售婚后共有财产,提前与配偶沟通,取得双方一致同意后再进行出售,避免后续纠纷。
(二)若发现一方擅自出售婚后共有财产,且第三人不符合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条件,可主张追回房屋。
(三)若第三人满足善意购买等条件无法追回房屋,另一方可以要求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1.婚后共有财产一般指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出售这类财产通常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
2.若一方私自出售共有房屋,而第三人是善意购买、付了合理价格且完成产权登记,另一方无法追回房屋,但可要求擅自处分的一方赔偿损失。
3.为减少纠纷,出售婚后共有财产时,最好让双方达成一致。
结论:
婚后共有财产出售一般需双方同意,未经一方同意出售且符合特定条件时另一方难追回房屋,但可要求赔偿损失,为避免纠纷应取得双方一致同意。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属夫妻共同共有。处分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需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法院不予支持。不过,另一方有权要求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方赔偿损失。这是为保障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权益,同时也维护了夫妻中未同意一方的财产权益。若在婚后共有财产出售方面存在疑问或面临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婚后共有财产出售通常需双方同意。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属夫妻共同共有,处分此类不动产或动产需全体共有人同意。
若一方擅自出售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产权登记,另一方无法追回房屋,但可要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
为避免纠纷,给出以下建议:
1.出售婚后共有财产时,务必取得双方一致同意,签订相关协议明确权责。
2.双方应充分沟通,了解出售财产的目的、价格等关键信息。
3.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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