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怀化法律咨询 > 怀化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女方丧偶改嫁后是否能继承遗产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师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女方丧偶改嫁后是否能继承遗产

王** 湖南-怀化 遗产继承咨询 2025.10.16 17:13:01 499人阅读

女方丧偶改嫁后是否能继承遗产

其他人都在看:
怀化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怀化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女方丧偶改嫁后能依法继承相应遗产。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该权利不会因改嫁丧失。同时,女方继承去世配偶遗产后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财产,他人不得干涉,在法定继承里,女方基于配偶身份对去世配偶遗产有继承权,改嫁不影响已取得的该继承权。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丧偶儿媳可收集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据,如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经济支持等方面的凭证,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继承权。
2.若在继承遗产过程中遇到他人干涉处分所继承财产的情况,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帮助。
3.为避免纠纷,各方可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女方的合法继承权。

2025-10-16 21:21:0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女方丧偶改嫁后,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该权利不受改嫁影响。这体现了法律对赡养行为的肯定与保护,激励人们履行赡养责任。
(2)对于去世配偶的遗产,女方在继承后,即便改嫁也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他人不得干涉。因为在法定继承中,女方基于配偶身份获得的继承权是合法有效的,改嫁并不会使这一权利丧失。

提醒:
在处理遗产继承时,要注意收集对公婆尽赡养义务的证据,若遇到他人干涉处分所继承财产的情况,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10-16 20:30:44 回复
咨询我

(一)女方丧偶改嫁后能继承去世配偶遗产,因为基于配偶身份原本就有继承权,且改嫁不影响已取得的对去世配偶遗产的继承权,还可自由处分所继承财产。
(二)若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即便改嫁也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2025-10-16 20:28:22 回复
咨询我

1.女方丧偶改嫁后一般能继承遗产。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改嫁不影响该权利。

2.若继承的是去世配偶的遗产,女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财产,他人不得干涉。

3.法定继承中,女方基于配偶身份对去世配偶遗产有继承权,改嫁不影响已取得的该继承权。

2025-10-16 20:09:4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女方丧偶改嫁后能依法继承相应遗产。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且该权利不会因改嫁而丧失。若继承去世配偶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财产,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在法定继承里,女方基于配偶身份本就对去世配偶遗产有继承权,改嫁不影响已取得的对去世配偶遗产的继承权。所以,女方丧偶改嫁后能依法继承相应遗产。如果大家在遗产继承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16 19:07:1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李某爱人早逝,其有三子,长子李大,次子李耳,三子李山。长子李大于先被继承人亡故,其媳张某自丈夫去世后,便与李耳、李山一起承担了赡养被继承人的义务。但被继承人李某生前有收入和自理能力,较少向儿子及儿媳提出经济或劳务上的要求,儿媳张某也如小叔子李耳、李山一样平常不断前往被继承人的住处探望老人。只是在被继承人李某临去世前三、四个月,李某因病住院累及子媳,直至亡故。儿媳张某不仅在老人生病疗养期间与李耳、李山轮替伺候,还承担了老人三分之一的丧葬费。后在处理老人的遗物时发现有三万元现金,但李耳、李山持有该三万元后不同意分配给张某,形成纠纷,张某遂诉至,要求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形成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享有继承权。理由如下:一、本案中,张某作为被继承人的儿媳,其与李某的关系在法律上是姻亲关系,是基于张某与李某的长子李大的结婚事实而产生的。在李某的长子李大亡故的情况下,这种姻亲关系也随之消灭,则张某与被继承人李某在法律上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但张某并未因不用承担义务而放弃对被继承人的赡养,而是在事实上承担了其丈夫应尽的义务。国家为鼓励这种行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二条)。故,张某享有继承权是有法律依据的。二、承认张某享有继承权并让其据此分得一部分遗产,这恰好也体现了我国民法所强调的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如前所述,作为丧偶儿媳的张某本无赡养李某的义务,其对李某不尽任何义务都不会受到法律的责难。但她履行了一定的义务,那么在法律上也就应当让她享有一定的权利。而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在合乎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享有继承权,这种中国特有的继承制度恰能解决这一问题,这即顺乎人情,又符合法理。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条“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该条的规定已有一定的滞后性,不适用当前的实际情况。因该解释出台时我国尚处于计划经济时代,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国民的养老问题主要满足于吃饱穿暖。至于亲情赡养、精神慰藉,当时考虑尚少。而如今,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老年人生活条件多有改善,他们缺乏的不是物质而是精神慰藉,目前日渐增多的精神赡养案即是明证。本案中,被继承人李某有收入又有自理能力,其在物质方面的需求并不大。倒是在儿子亡故的情况下,儿媳能去探视,这无异能给其极大的安慰。更何况儿媳承担了三分之一的赡养义务。是故,应当承认张某享有继承权并分配给其一份遗产。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不享有继承权,但享有酌情分得遗产权。理由如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丧偶儿媳享有公婆遗产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是“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帮助”。具体而言是指经济上给予老人生活费、医疗费等方面的资助,生活上与老人共同生活,经常照料,把老人日常生活料理的井井有条。并且这种行为具有长期性、经常性。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显然没有达到上述要求.二、张某不享有继承权,不意味者她的行为在法律上遭到了否定。法律作为评价人们行为的规范,对具有积极意义的行为还是持肯定态度的。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后项规定:继承人以外对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适用该条,酌情分配给张某部分遗产,同样体现了我国民法所贯彻的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设若张某与其亡夫有子女,则张某与其子女代位继承分得的遗产可为三分之一强,设若张某无子女,则其分得遗产可为三分之一弱。这样,较之张某直接享有继承权更有利于处理此类纠纷。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李某爱人早逝,其有三子,长子李大,次子李耳,三子李山。长子李大于先被继承人亡故,其媳张某自丈夫去世后,便与李耳、李山一起承担了赡养被继承人的义务。但被继承人李某生前有收入和自理能力,较少向儿子及儿媳提出经济或劳务上的要求,儿媳张某也如小叔子李耳、李山一样平常不断前往被继承人的住处探望老人。只是在被继承人李某临去世前三、四个月,李某因病住院累及子媳,直至亡故。儿媳张某不仅在老人生病疗养期间与李耳、李山轮替伺候,还承担了老人三分之一的丧葬费。后在处理老人的遗物时发现有三万元现金,但李耳、李山持有该三万元后不同意分配给张某,形成纠纷,张某遂诉至,要求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形成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享有继承权。理由如下:一、本案中,张某作为被继承人的儿媳,其与李某的关系在法律上是姻亲关系,是基于张某与李某的长子李大的结婚事实而产生的。在李某的长子李大亡故的情况下,这种姻亲关系也随之消灭,则张某与被继承人李某在法律上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但张某并未因不用承担义务而放弃对被继承人的赡养,而是在事实上承担了其丈夫应尽的义务。国家为鼓励这种行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二条)。故,张某享有继承权是有法律依据的。二、承认张某享有继承权并让其据此分得一部分遗产,这恰好也体现了我国民法所强调的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如前所述,作为丧偶儿媳的张某本无赡养李某的义务,其对李某不尽任何义务都不会受到法律的责难。但她履行了一定的义务,那么在法律上也就应当让她享有一定的权利。而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在合乎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享有继承权,这种中国特有的继承制度恰能解决这一问题,这即顺乎人情,又符合法理。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条“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该条的规定已有一定的滞后性,不适用当前的实际情况。因该解释出台时我国尚处于计划经济时代,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国民的养老问题主要满足于吃饱穿暖。至于亲情赡养、精神慰藉,当时考虑尚少。而如今,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老年人生活条件多有改善,他们缺乏的不是物质而是精神慰藉,目前日渐增多的精神赡养案即是明证。本案中,被继承人李某有收入又有自理能力,其在物质方面的需求并不大。倒是在儿子亡故的情况下,儿媳能去探视,这无异能给其极大的安慰。更何况儿媳承担了三分之一的赡养义务。是故,应当承认张某享有继承权并分配给其一份遗产。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不享有继承权,但享有酌情分得遗产权。理由如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丧偶儿媳享有公婆遗产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是“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帮助”。具体而言是指经济上给予老人生活费、医疗费等方面的资助,生活上与老人共同生活,经常照料,把老人日常生活料理的井井有条。并且这种行为具有长期性、经常性。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显然没有达到上述要求.二、张某不享有继承权,不意味者她的行为在法律上遭到了否定。法律作为评价人们行为的规范,对具有积极意义的行为还是持肯定态度的。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后项规定:继承人以外对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适用该条,酌情分配给张某部分遗产,同样体现了我国民法所贯彻的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设若张某与其亡夫有子女,则张某与其子女代位继承分得的遗产可为三分之一强,设若张某无子女,则其分得遗产可为三分之一弱。这样,较之张某直接享有继承权更有利于处理此类纠纷。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女方丧偶改嫁后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女方丧偶改嫁后是否可以继承遗产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4 1898阅读
  • 女方丧偶改嫁后是不是可以继承遗产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女方丧偶改嫁后是不是可以继承遗产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7 1663阅读
  • 女方丧偶改嫁后是否能继承遗产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女方丧偶改嫁后是否能继承遗产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8 2089阅读
  • 女方丧偶改嫁后是不是能继承遗产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女方丧偶改嫁后是不是能继承遗产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4.02.22 1283阅读
  • 女方丧偶改嫁后是不是能继承遗产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女方丧偶改嫁后是不是能继承遗产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2024.03.03 1671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