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孝感法律咨询 > 孝感合同违约法律咨询 > 合同瑕疵履行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合同瑕疵履行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赵** 湖北-孝感 合同违约咨询 2025.10.16 13:13:38 475人阅读

合同瑕疵履行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其他人都在看:
孝感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孝感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对于履行数量不符的情况,少交货时要及时补足数量;多交货时,对方有接收或拒绝多余部分的权利,应尊重对方选择。
(二)质量不符时,受损害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让对方修理、重作、更换、退货或减少价款等。
(三)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等不符约定时,违约方要承担相应责任,如赔偿延迟履行的额外费用、按约定地点重新履行等。
(四)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先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按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2025-10-16 18:45:04 回复
咨询我

1.合同瑕疵履行即债务人履行义务却不合规定,需担不同违约责任。
2.数量不符时,少交货要补足,多交货对方可选择接收或拒绝。
3.质量不符,受损方可要求修理、重作等,造成其他损失要赔偿。
4.履行时间、地点等不符,要承担额外费用、重新履行等责任。
5.有约定按约定担责,无约定或不明可补充,仍不能确定按法律处理。

2025-10-16 17:09:5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合同瑕疵履行需根据不同情形承担不同违约责任,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不明可补充协议,仍不确定按法律规定。
法律解析:
合同履行中若出现瑕疵,需区分不同情况担责。履行数量不符时,少交货要补足,多交货对方可选择接收或拒绝多余部分。质量不符的,受损害方有多种合理选择,像要求修理、重作等。因瑕疵履行造成其他损失,违约方要赔偿。履行时间、地点、方式不符约定,违约方可能承担赔偿额外费用、重新履行等责任。《民法典》对合同履行有明确规定,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当遇到合同瑕疵履行问题,因情况复杂,处理不当易引发纠纷。建议遇到此类情况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权益。

2025-10-16 16:28:33 回复
咨询我

合同瑕疵履行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却不符合规定,需根据不同情形承担违约责任。
1.履行数量不符时,少交货要补足数量,多交货对方可选择接收或拒绝多余部分。
2.质量不符时,受损害方有权合理选择让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责任,造成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要赔偿。
3.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等不符约定,违约方可能承担赔偿额外费用、重新履行等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担责;无约定或不明,双方可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2025-10-16 15:21:4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合同瑕疵履行涵盖多种情形。当履行数量不符时,少交货要补足,多交货对方有接收或拒绝多余部分的权利。这保障了交易双方在货物数量方面的合理权益。
(2)质量不符时,受损害方有权合理选择如修理、重作等多种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以弥补因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失。
(3)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等不符约定,违约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如赔偿额外费用、重新履行等,确保合同能按约定顺利进行。
(4)对于违约责任的确定,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先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按法律规定处理。

提醒: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违约责任条款,出现瑕疵履行情况要及时保留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16 15:08:4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瑕疵履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一、瑕疵履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关于瑕疵履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体现在《合同法》第一百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在交付的物比约定的品质低劣的场合,或者在应当交付中等品质的物时却实际交付了下等品质物的场合,或者在交付的标的物具有瑕疵场合,均不属于债务的本旨履行。在此相对的责任方式上,这一条规定了修理、更换、重作,这在学说上被认为是强制履行的表现;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债务人退货,这被认为是合同解除的一个表现;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有的也叫减价请求权,这里也可以看成是对所受损失的补偿。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选择但须注意的是,债权人拥有的完全履行请求权在行使上还应当受诚信原则的限制,在违约责任方式的选择上须具有合理性。在债务人可以为修理、更换、重作等措施消除瑕疵的前提下,债权人应优先选择该类责任方式。这是因为,合同是市场主体自由谈判,以促进资源向更高使用价值转移的最主要交易形式,是当事人双方为确认某种事实而达成的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协议。合同法的基本功能是鼓励交易、增进社会财富。因此对于违约责任的选择,法律也应鼓励向交易完成的方向发展。对于退货,合同法第94条第4项的规定,应在瑕疵的存在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情形下选择。退货相当于合同解除,因此要注意解除合同是否会造成债务人重大不利,只有在瑕疵的存在对于债权人所生的损害与解除对于债务人所生的损害相比显失公平的场合,或者经过修理、更换、重作仍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债权人始得主张退货。但何谓显失公平,则应视具体情况,交易习惯而定。如果合同存在欺诈成分,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可根据自身的利益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而受害人在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本身就是有效的,而当履行义务一方未适当履行合同,另一方当然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授受了对方的履行标的物,不等于就免除了对方的违约责任。接受了对方有瑕疵的标的物,仍可通过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以救济。由于合同的性质具有可撤销性,当事人接受了标的物,意味着以其行为表明放弃了撤销权,即认可了合同的效力,但也并不因此就改变了履行方的不适当履行义务的违约性质。这是两回事。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