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受害者可要求的赔偿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两类。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若有残疾或死亡情况,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载物品损失、施救费、重置费等。
为保障自身权益,受害者可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收集和保留与事故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医疗票据、诊断证明、交通费用凭证等,以便准确计算赔偿金额。2.先尝试与逃逸方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3.若协商无果,应果断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肇事逃逸受害者的赔偿项目涵盖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两方面。人身损害赔偿中,医疗费是就医治疗的实际支出;误工费结合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与护理期限计算;交通费以实际且合理的费用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标准;营养费依据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造成残疾有残疾赔偿金等,造成死亡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2)财产损失包含车辆维修费用、车载物品损失、施救费、重置费等。
(3)受害者可先尝试与逃逸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受害者索赔时应保留好各项费用凭证,不同案情赔偿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精准分析。
(一)明确赔偿项目。受害者要清楚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包含的具体赔偿内容,如人身损害有医疗费、误工费等,财产损失有车辆维修费用等,确保自身权益。
(二)保留证据。对于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交通费用凭证、车辆维修发票等都要妥善保存,以便后续协商或诉讼使用。
(三)先尝试协商。主动与逃逸方联系,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争取达成一致赔偿协议。
(四)诉讼途径。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肇事逃逸受害者可要求的赔偿分两类:
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有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财产损失赔偿,包含车辆维修、车载物品损失、施救费、重置费等。
受害者可先和逃逸方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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