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贷款购买财产,先自行协商分割,如一方得房并继续还贷,给另一方补偿。
(二)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财产情况、出资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判决,通常判房屋归一方,获房方继续还贷,并按房屋现有价值扣除剩余贷款后给另一方折价款。
(三)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财产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产权登记方需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夫妻共同贷款买的财产,属共同财产。分割先协商,如一方得房还贷并补偿另一方。
2.协商不成,法院综合财产情况、出资和贡献等判决,一般判一方得房还贷,按现有价值扣除贷款后给另一方折价款。
3.一方婚前贷款买,婚后共同还贷,财产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结论:
离婚时贷款财产分割区分不同情形,共同贷款购产一般属共同财产,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综合判定;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财产归产权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贷款购置的财产,性质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优先尊重双方意愿,通过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协商无果,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作出公正判决。对于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财产,产权归登记方,但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体现了对双方权益的平衡保护。在处理离婚贷款财产分割问题时,由于实际情况复杂多样,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可能涉及诸多细节和法律适用问题。若您在离婚贷款财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把握自身权益,妥善解决财产分割难题。
1.离婚时贷款财产分割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夫妻共同贷款购置的房产等属于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一方获房并继续还贷,同时补偿另一方;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结合财产状况、出资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判决,一般将房屋判给一方,该方继续还贷并按房屋现有价值扣除剩余贷款后补偿另一方。
2.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财产,通常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
3.解决措施和建议:夫妻双方在处理贷款财产分割时,应保持理性沟通,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若协商困难,可咨询专业律师,以合法合理方式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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