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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犯罪嫌疑人生病死了会怎样处理

殷** 甘肃-嘉峪关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10.15 09:42:44 481人阅读

如果犯罪嫌疑人生病死了会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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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生病死亡,不同诉讼阶段有不同处理方式。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因犯罪嫌疑人死亡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继续侦查无实际意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属于法定不起诉情形,诉讼程序应终结。审判阶段,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若有证据证明其无罪则应判决宣告无罪。

对于处理方式的建议如下:
1.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死亡,应及时审查证据,尽快作出撤销案件决定,避免资源浪费。
2.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遇到此类情况,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保证程序合法。
3.法院在审判阶段,准确判断证据,对有证据证明无罪的及时宣告无罪。
4.若涉及违法所得及涉案财产,司法机关应及时启动没收程序,维护司法秩序和被害人权益。

2025-10-15 14:0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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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生病死亡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这是由于刑事责任追究的对象不存在,继续侦查已无实际价值,能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死亡属于法定不起诉情形,意味着诉讼程序在此终结。
(3)审判阶段,法院一般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其无罪时应判决宣告无罪,体现了法律对事实和公正的追求。
(4)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及涉案财产,若依照刑法应追缴,可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这有助于维护司法秩序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提醒:
不同诉讼阶段的处理有明确规定,涉及财产追缴等复杂情况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15 13:5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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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需撤销案件,既然嫌疑人已死亡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继续侦查无必要。
(二)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要作出不起诉决定,因其死亡是法定不起诉情形,诉讼程序应终结。
(三)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般裁定终止审理,若有证据证明其无罪则应判决宣告无罪。
(四)若犯罪嫌疑人有依法应追缴的违法所得及涉案财产,可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维护司法秩序和被害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2025-10-15 13:4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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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生病死亡,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因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继续侦查无意义。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死亡属法定不起诉情形,诉讼程序到此终结。

3.审判阶段: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若有证据证明其无罪,应判决宣告无罪。

4.违法所得处理:犯罪嫌疑人有应追缴的违法所得及涉案财产,可启动没收程序,保障司法秩序与被害人权益。

2025-10-15 11:5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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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犯罪嫌疑人生病死亡,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作不起诉决定,审判阶段法院一般裁定终止审理,能证明无罪则判决宣告无罪,有应追缴财产可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是犯罪嫌疑人本人,犯罪嫌疑人生病死亡后,刑事责任无法追究。在侦查阶段继续侦查已无实际意义,所以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属于法定不起诉情形,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终结诉讼程序;审判阶段,通常法院裁定终止审理,但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其无罪,就应判决宣告无罪。另外,为维护司法秩序和被害人合法权益,对于犯罪嫌疑人有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可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不受犯罪嫌疑人死亡影响。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15 11:00:1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的辩护词怎么写审判长、审判员:作为被告人邓某某(以下简称被告人)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后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盗窃罪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现辩护人针对被告人的量刑及处罚提出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人邓某某系间歇性精神病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本案被告人邓某某经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医学司法鉴定以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司法精神病学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可知被告邓某某确有精神分裂症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辩护人认为被告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患病导致被告在完成小学阶段的学习之后就辍学在家,并由于父母离异,没有人照顾,也没有能力就业,导致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被告人犯罪一定程度上是受生活所迫。二、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有以下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1、本案被告人邓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且无阻碍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行为,并有认罪、悔罪的表现,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2、被告人邓某某系初犯、偶犯。邓某某在此次犯罪之前并无任何犯罪行为。3、被告人邓某某愿意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4、被告人邓某某所盗窃的对象是其亲属和同村的熟人。5、被告人邓某某当庭认罪,悔罪态度好。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犯罪嫌疑人有病的,首先就要考虑适不适合关押,然后选择申请取保候审。但是,不是所有犯罪嫌疑人有病的,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首先,必须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不适合关押时,才可以以有病为由申请取保候审。其次,有病需要治疗的话,要向驻所检察官申请就诊。若的医务室无法满足就诊需要,就要及时向、驻所检察室申请保外就医。最后,假如有病是因为比如是打、冻、晒、饿或者疲劳审讯造成的,要及时提出控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第26条规定,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犯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取保候审。第27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做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第二十六条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第二十七条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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