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法院主持调解阶段,若对方一直不露面,可向法院反映。法院会根据情况安排开庭审理并依据事实和证据判决。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有权采取拘传措施。
(2)在非法院的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时,可书面通知对方在限定时间参与调解。若对方依旧不配合,可终止调解,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靠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提醒:在处理此类情况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在法院主持调解阶段
告知法院该情况,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并依事实和证据判决。若对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被告会面临缺席判决;若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拘传其到庭。
(二)在非法院的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时
书面通知对方限定时间参与调解,若对方不配合,终止调解,收集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若民事调解时对方拖延不露面,可这样做:
法院调解阶段,告知法院,法院会根据情况安排开庭,依据事实和证据判决。当事人有出庭义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拘传。
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时,书面通知对方限期参与。若对方不配合,可终止调解,收集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结论:
民事调解中对方一直拖着不露面,法院主持调解阶段可告知法院处理;非法院的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时,可书面通知对方,对方不配合可终止调解并起诉。
法律解析:
在民事调解里,不同调解主体对应不同解决方式。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有出庭义务,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还能拘传。所以此时告知法院,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并依事实和证据判决。而在非法院的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时,书面通知对方限定时间参与调解是合理做法,若对方仍不配合,终止调解并收集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是可行之策。若您在民事调解中遇到此类困扰,或对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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