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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赠与,其使用权在特定条件下可行。若赠与人和受赠人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赠人符合申请条件且无其他宅基地,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办理手续,赠与有效。
2.若受赠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于宅基地的福利性和保障性,赠与多会被认定无效。若受赠人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已有宅基地,违背“一户一宅”原则,无法接受赠与。
3.为确保赠与合法有效,当事人要确认受赠人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有无其他宅基地,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获同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025-10-14 17:1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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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赠与,不过在特定条件下其使用权可以赠与。这是基于宅基地的性质和集体土地管理的规定。
(2)当赠与人和受赠人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受赠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未拥有其他宅基地时,赠与行为有效。但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赠与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受赠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不能接受宅基地使用权赠与,因为宅基地具有福利性和保障性,这类赠与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
(4)受赠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已有宅基地,不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同样无法接受赠与。
提醒:进行宅基地使用权赠与时,要严格审查受赠人是否符合条件,按规定办理手续。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法律后果,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14 17:03: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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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合法赠与宅基地使用权,要确保赠与人和受赠人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赠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且未拥有其他宅基地,之后需获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如果受赠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赠与,避免赠与行为被认定无效。
(三)若受赠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已有宅基地,不能接受宅基地使用权赠与,以免违反“一户一宅”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特定身份属性,需符合相应条件才能流转。
2025-10-14 15:51: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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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赠与,不过其使用权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赠与。
2.赠与人和受赠人同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赠人符合申请条件且无其他宅基地,经集体同意并办手续,赠与有效。
3.受赠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宅基地的福利保障性质,赠与通常无效。
4.受赠人是本集体成员但已有宅基地,违反“一户一宅”,无法接受赠与。
2025-10-14 14:5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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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赠与,其使用权赠与需满足特定条件,赠与人和受赠人同为符合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同意并办手续的赠与才有效,否则可能无效。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仅拥有使用权。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赠与,若赠与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受赠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未拥有其他宅基地,在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完成相关手续后,赠与行为有效。这是因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保障了本集体成员合理使用宅基地的权益。而当受赠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由于宅基地的福利性和保障性,通常不能进行赠与,赠与行为易被认定无效。若受赠人虽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已有宅基地,违背“一户一宅”原则,同样无法接受赠与。如果对宅基地赠与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全面的法律建议。
2025-10-14 13:19: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