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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即便失去人身自由,抚养义务也不会免除。有经济能力时,可用个人财物变卖款项折抵抚养费;无经济能力,可暂时不支付,刑满释放有收入后再补充或按规定支付。若直接抚养方生活困难,可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综合判定。
1.服刑人员自身要正确认识抚养义务,有能力时主动履行,无能力刑满后积极承担。
2.直接抚养方要理解服刑人员实际情况,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孩子权益。
3.法院在处理抚养权变更等问题时,要全面考量双方情况,确保判决公平合理,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2025-10-14 05:3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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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服刑人员尽管人身自由受限,但其抚养义务并不因此免除。当服刑人员具备经济能力时,可用个人财物变卖所得款项折抵抚养费,以履行抚养责任。
(2)若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没有经济能力,可暂时不支付抚养费。待其刑满释放且有经济收入后,需按照实际情况补充支付或依据协议、判决进行定期支付。
(3)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生活陷入困难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多方面的情况作出判决。
提醒:
服刑人员应积极面对抚养义务,刑满后及时履行。直接抚养方起诉变更抚养权需有充分理由,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获取具体分析。
2025-10-14 05:06: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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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刑人员有经济能力时,可将个人财物变卖,用所得款项折抵抚养费支付给抚养孩子一方。
(二)服刑人员无经济能力,可暂时不支付抚养费,刑满释放有经济收入后,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支付或按协议、判决定期支付。
(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生活困难,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情况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025-10-14 04:4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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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刑人员虽失去自由,抚养义务仍在。有经济能力时,可用个人财物变卖款折抵抚养费。
2.若服刑人员没经济能力,可暂不支付抚养费。刑满释放有收入后,再补充或定期支付。
3.直接抚养方生活困难,可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综合判定。总之,坐牢不免除抚养责任,需依实际处理抚养费问题。
2025-10-14 04:0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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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服刑人员坐牢不免除抚养义务,有经济能力可用财产折抵抚养费,无经济能力可暂不支付,后续有收入再处理,直接抚养方困难可起诉变更抚养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服刑人员虽失去人身自由,但这并不能免除其法定的抚养义务。当服刑人员有经济能力时,用个人财物变卖款项支付抚养费,是保障孩子权益的合理方式。若服刑人员无经济能力,暂时不支付抚养费符合实际情况,待其刑满释放有收入后再补充或定期支付,也是对抚养义务的延续履行。若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生活困难,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如果您在类似抚养问题上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帮助。
2025-10-14 03:21: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