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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拘留人后,若认为需逮捕,要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
2.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批时间可延至30日。检察院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
3.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若被拘留人需逮捕,应在14日内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3日。
2025-10-12 20:4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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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安机关拘留后提请检察院批捕有不同时间要求,一般3日,特殊情况延长1至4日,流窜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7日内作出决定;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中被拘留人需逮捕的,一般14日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延长1至3日。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公安机关在处理被拘留人员时,若认为需要逮捕,有不同的提请审查批准时间规定。普通情形下是3日,特殊情况可多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能延长到30日。而检察院接到提请后要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里被拘留的人,通常14日需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特殊时可延长1至3日。这些时间规定是为了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与效率,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安全。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与拘留、逮捕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12 18:4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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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提请逮捕有不同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需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
2.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中,对被拘留人认为需逮捕的,通常应在14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决定逮捕时间可延长1至3日。
3.建议公安机关严格遵守不同情形下的提请逮捕时间规定,提高办案效率。同时,检察院要及时审查并作出决定,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与高效。
2025-10-12 17:3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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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时,正常情况下应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这是一般的时间要求,保证了司法程序的及时性。
(2)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这为一些复杂案件预留了时间,使公安机关有更充足时间进行侦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以应对这类复杂且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案件的侦查需求。
(4)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需在7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5)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中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14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3日。
提醒:不同案件情况复杂程度不同,涉及的时间规定也有差异,建议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12 16:3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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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公安机关拘留人后认为需逮捕,正常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所以公安机关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准确判断案件情况,合理确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二)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需在7日内作出决定。这要求检察院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审查相关材料并作出准确决定。
(三)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中,认为被拘留人需逮捕的,一般在14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3日。检察院要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逮捕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2025-10-12 14:58: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