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了民事和解协议书,通常不能随意再追究。此协议自愿达成,有合同效力,约束双方。若一方履约,另一方无正当理由反悔,法律不支持。
2.特殊情况可撤销协议。如签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受损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撤销后可再追究责任。
3.若签协议时没发现新损害事实,事后发现且与纠纷有关,可就新事实主张权利。
结论:
在派出所签了民事和解协议书后通常不能随意再追究,但存在可撤销协议或发现新损害事实等特殊情形时除外。
法律解析:
民事和解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合同性质,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一方依约履行义务,另一方无正当理由反悔再追究,法律不予支持。不过,若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况,受损害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协议撤销后,当事人可再追究责任。另外,若签订协议时未发现新的损害事实,事后发现且与纠纷相关,也可就新事实主张权利。如果遇到关于民事和解协议履行及追究责任的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一般签了民事和解协议书后不能随意再追究。和解协议属双方自愿达成,具合同性质,有法律约束力。若一方履约,另一方无正当理由反悔,法律不予支持。
2.特殊情形下可再追究。一是能证明签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受损害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协议撤销后可再追究责任。二是签协议时未发现新的损害事实,事后发现且与纠纷相关,可就新事实主张权利。
建议在签订和解协议前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和协议内容,谨慎决定。若怀疑协议签订存在问题,及时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法律分析:
(1)派出所所签的民事和解协议书具有合同性质,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不能随意再追究。若一方依约履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反悔再追究,法律通常不支持。
(2)存在特殊情形可再追究。若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况,受损害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协议被撤销后便可再追究责任。
(3)若签订协议时未发现新的损害事实,事后发现且该事实与纠纷相关,当事人也可就新事实主张权利。
提醒:签订民事和解协议前要谨慎考虑,若认为协议存在问题需撤销或发现新损害事实,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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