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继承发生时,先确定遗产范围和被继承人债务情况,同时查看是否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为其保留必要遗产后,再用剩余遗产清偿债务。
(二)若继承人不想承担被继承人债务,可明确表示放弃继承。
(三)在清偿债务时,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若多个继承人继承遗产,按继承比例分担债务。若自愿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也可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1.继承人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分割遗产时,需先还税款和债务,但要给没劳动能力且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必要遗产。
2.放弃继承,就不用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继承人偿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价值部分自愿偿还的除外。
3.多个继承人一般按继承比例分担债务。总之,偿债以继承遗产为前提和限度。
结论:
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放弃继承则无需担责,清偿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多继承人一般按继承比例分担。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分割遗产时要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税款和债务,不过要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必要遗产。若继承人继承遗产,就需在遗产范围内偿债,超出部分若自愿偿还也可。要是放弃继承,便不用承担被继承人债务。当存在多个继承人时,通常按继承遗产的比例分担债务。这表明继承人清偿债务是以继承遗产为前提和限度的。若你在遗产继承和债务清偿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以继承遗产为前提和限度。在继承遗产时,需在继承范围内清偿债务,同时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若放弃继承,便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继承人在决定是否继承遗产前,应全面了解被继承人的债务情况,谨慎做出决策。
-对于多个继承人的情况,应按照继承遗产的比例合理分担债务,避免产生纠纷。
-在清偿债务时,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若不愿意偿还,可不予承担。
专业解答那就不用还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就算你不想继承这份遗产,也没啥问题的,因为本来就不用负责还债。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这样,比如有的时候,如果亲戚死了之后,那些继承人就是不肯承认欠债或者不愿意还,这时候他们就能依靠这条规定进行辩护。不过,只要你继承了这份遗产的话,你还是得照着遗产的真实价值来还款,除非你自己愿意多还出超出来的部分。如果你不想要这份遗产,那你就更不用管还债的事情。
专业解答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规定,若债务人离世之后无继承人亦无受遗赠者,则其名下之财产应交由国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予以管理并投入公益事业使用。此举意味着,遗产将无法直接用于清偿债务。然而,若债务人尚有继承人存在,根据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继承人理应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起相应的责任。因此,如若债务人确有继承人,债权人有权对继承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履行债务偿还义务。
专业解答债务转移后,担保人是否需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当债权人选择将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进行转让时,如果未能就此事项向保证人进行有效的告知,那么这种转让行为对于保证人来说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专业解答继承人处理被继承债务遵循有限继承原则:在遗产价值内偿债。首先,法定继承人用继承遗产偿债,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赠人按积极财产比例分担。放弃继承或受赠者无需负责。偿债依据各继承人获得财产比例,且不影响被继承人原有份额。遗赠与偿债独立进行。
专业解答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原则包括:1)限定继承,遗产继承仅限于死者未偿债务;2)法定继承人先偿债,遗嘱和受赠人按比例分担;3)放弃继承或接受遗赠者免责;4)继承人按继承财产比例分担债务;5)遗赠接受者需负责清偿债务,遗产分割留债偿付空间,保障公正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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