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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情形

杨* 北京-密云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0.10 09:28:02 478人阅读

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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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无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适用,但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犯数罪仅如实供述部分罪名事实的,对如实供述部分可从宽。隐匿证据等情形不能认定“认罚”,符合条件的案件在各阶段均可适用。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旨在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悔罪,提高司法效率。其适用范围广泛,不局限于特定罪名和刑罚。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部分罪行时,虽全案不算“认罪”,但如实部分可获从宽处理,体现了罪责相适应原则。而隐匿证据等行为违背了“认罚”的本意,不能适用从宽。该制度贯穿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确保了司法程序的连贯性。如果您在刑事案件中有相关疑问,或想进一步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适用,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10 14:0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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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广,无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适用。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犯罪事实且愿意接受处罚,就可适用。
2.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数罪,仅如实供述部分罪名事实,全案不算“认罪”,但如实供述部分,检察院可提从宽处罚建议,法院可从宽处罚。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称“认罪”,却有隐匿毁灭证据、串供、干扰证人作证等行为,不能认定“认罚”。
4.符合认罪认罚条件的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适用该制度。

建议:司法机关应加强对该制度的宣传,让更多人了解其适用条件和益处。在实践中,严格审查“认罪”“认罚”的真实性,确保制度公正实施。

2025-10-10 12:4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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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广泛,不受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制,所有刑事案件都能适用。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即可。
(2)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数罪,仅如实供述部分罪行,全案不算“认罪”,不过如实供述部分,检察院可提从宽建议,法院也能从宽处罚。
(3)即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示“认罪”,但有隐匿、毁灭证据,串供,干扰证人作证等行为,不能认定为“认罚”。
(4)符合认罪认罚条件的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可适用该制度。

提醒: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如实、全面供述罪行,避免隐匿证据等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不同案情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5-10-10 12:19: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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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
(二)若犯数罪,只如实供述部分罪名事实,虽全案不算“认罪”,但如实供述部分检察院可提从宽建议,法院可从宽处罚。
(三)即便表示“认罪”,但有隐匿、毁灭证据等行为,不能认定“认罚”。
(四)符合条件的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适用该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025-10-10 10:53: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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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限罪名和刑罚,所有刑事案件都能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且愿接受处罚,就可适用。
2.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数罪,仅如实供述部分罪行,全案不算“认罪”,但如实供述部分,检察院可提从宽建议,法院可从宽处罚。
3.虽表示“认罪”,却隐匿证据、串供等,不算“认罚”。符合条件的案件,侦查、起诉、审判阶段都能适用该制度。

2025-10-10 10:15:5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您好,关于工伤认定范围包括哪些情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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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2 13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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