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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签离婚协议后办理离婚证可以吗

陈* 海南-南沙群岛 离婚咨询 2025.10.10 09:14:27 360人阅读

先签离婚协议办理离婚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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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可以先签离婚协议再办离婚证,先签订离婚协议是法定程序的必要前提。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该协议涵盖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双方签订协议后,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有三十日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并发放。由此可见,先签订离婚协议是办理离婚证的前置必要步骤。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比如离婚协议的撰写、财产分割等,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10 12:0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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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签离婚协议再办离婚证是可行且符合法定程序的。离婚协议是夫妻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是夫妻自愿离婚的必要步骤。

具体流程中,夫妻签订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进入三十日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再共同申请发离婚证,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发证。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签订离婚协议时要确保内容详细且双方意思真实,尤其是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
2.冷静期内双方应慎重考虑,避免冲动决定。
3.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以免错过时间需重新申请。

2025-10-10 10:3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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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达成的书面协议,先签离婚协议是办理离婚证的必要前提。
(2)夫妻自愿离婚时,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3)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4)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予以登记并发放。

提醒:签订离婚协议要确保内容合法、公平,冷静期内要慎重考虑。不同离婚情况对应的处理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10 10:20: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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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离婚协议时,要确保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清晰明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准备好办理离婚证所需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按照规定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三)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都要认真考虑离婚决定,若有一方反悔,可及时撤回申请。
(四)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务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不要错过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5-10-10 10:1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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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可先签协议再办离婚证。离婚协议是夫妻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的书面约定。
2.夫妻自愿离婚,需签书面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3.从登记处受理申请起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一方反悔可撤回。
4.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双方共同申请发离婚证,符合条件就会发证。先签协议是必经程序。

2025-10-10 09:43:43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先写协议在过户。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孩子也属于房产过户的一种方式。房子归女方和孩子所有,以后房子给孩子就要将房产证上女方的名字去掉,改为孩子一人的名字,完成产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才能获得房屋产权,即过户。父母赠与房产的过户有四种情况:1、个人离婚的财产的分割无偿的赠与;2、无偿赠与的特定的亲属;3、无偿赠与抚养人;4、无偿赠与赡养人。这四种赠与情况在办理营业税申请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等赠与公证材料,不用缴纳公证费用。离婚时财产分割;无偿赠与子女、父母、配偶、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的。如果是无偿赠与承担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人员,后房屋产权人死亡,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免征营业税。扩展资料房产过户手续(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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