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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承认医疗事故的书面书一般有效,它是书证,能作为存在医疗事故的重要证据。
2.书面书证明力并非绝对,若医院能证明是受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出具,可请求撤销。
3.医疗事故最终需法定程序认定,书面承认与鉴定结论不一致时,以鉴定结论为准。解决纠纷时,书面书可作参考,需结合其他证据判断。
2025-10-10 07:3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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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医院承认医疗事故的书面书通常有效,可作重要证据,但证明力非绝对,最终医疗事故认定需经法定程序,解决纠纷时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医院承认医疗事故的书面书属于书证,是医院对医疗事故事实的自认,在诉讼或处理医疗纠纷时是证明医疗事故存在的重要证据。然而,若医院能证明书面书是在受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下出具,可请求撤销。并且,医疗事故的认定需经法定程序,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法院判决,若医院书面承认与鉴定结论不一致,以鉴定结论为准。所以在解决医疗纠纷时,该书面书可作重要参考,但不能仅依据它,还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若您在医疗纠纷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10 06:56: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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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承认医疗事故的书面书一般有效,它作为书证和医院的自认,在医疗纠纷处理中是证明医疗事故存在的重要证据。
但证明力并非绝对。若医院能证明书面书是在受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下出具,可请求撤销。并且,医疗事故的认定需经法定程序,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法院判决。若医院书面承认与鉴定结论不一致,以鉴定结论为准。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患者保留好医院承认医疗事故的书面书,同时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等。
2.医院若认为书面书出具存在问题,应及时收集受胁迫、重大误解等相关证据,依法请求撤销。
3.双方解决纠纷时,不要仅依赖书面书,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2025-10-10 06:53: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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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医院承认医疗事故的书面书一般是有效的书证,是医院对医疗事故事实的自认,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可作为证明医疗事故存在的重要证据。
(2)该书面书证明力并非绝对。若医院能证明是受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下出具,可请求撤销。
(3)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最终需经法定程序认定,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法院判决。若医院书面承认与鉴定结论不一致,应以鉴定结论为准。
(4)在解决医疗纠纷时,书面书可作为重要参考,但还需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
提醒:医疗纠纷中,虽有医院承认医疗事故的书面书,但仍需留意医院可能的撤销理由。建议及时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并可咨询以获得更精准分析。
2025-10-10 06:0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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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拿到医院承认医疗事故的书面书后,要妥善保存,这是维权的重要证据。
(二)若医院后续以受胁迫、重大误解等理由想撤销书面书,患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反驳,比如当时的沟通记录、在场证人等。
(三)即便有书面书,也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法定程序认定的结果为准。
(四)在解决纠纷过程中,除书面书外,还应收集病历、检查报告等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5-10-10 05:07: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