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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是否担责法律规定

邹** 广东-惠州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5.10.09 14:59:02 311人阅读

误诊是否担责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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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方面,若遇到误诊情况,要及时收集能证明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事实的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

(二)医疗机构方面,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进行诊疗活动,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不隐匿、不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不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同时,若发生纠纷,需积极证明其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及自身无过错。

(三)当出现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免责情形时,医疗机构要留存好相关证据,以证明自身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5-10-09 20:2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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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诊是否担责要看具体情况。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过错误诊致患者受损,需担赔偿责任。判断其有过错的情形包括: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拒提供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

2.医疗纠纷中,患者要举证到该机构就诊及受损害的事实。若医疗机构无法证明诊疗与损害无因果关系且自身无过错,要担不利后果。

3.若因当时医疗水平有限难以诊疗,医疗机构不担责。

2025-10-09 18:29: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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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误诊是否担责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导致误诊并造成患者损害需担责,特定情形下可不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有过错,因误诊造成患者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判断医疗机构有过错有几种情形,如违反诊疗规范规定、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等。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里,患者要对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和受到损害的事实进行举证。若医疗机构无法证明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以及自身无过错,就需承担不利后果。但要是存在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况,医疗机构无需担责。

如果您在医疗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应担责的误诊情形,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09 17:37: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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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诊是否担责要视具体情况。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误诊致患者损害,需担赔偿责任。判定过错的情形有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
2.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里,患者要对就诊和受损害事实举证。若医疗机构无法证明诊疗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且自身无过错,会承担不利后果。
3.但存在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况时,医疗机构无需担责。

解决措施与建议:
1.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妥善保管病历资料,避免出现过错行为。
2.患者要增强证据意识,保留好就诊相关证据。
3.医患双方遇到纠纷时,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协商、调解、诉讼等。

2025-10-09 16:35: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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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误诊是否担责要依据不同情形判断。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时有过错并导致误诊、使患者受损,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2)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有几种情况,比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纠纷相关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
(3)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里,患者要对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和受到损害的事实进行举证。若医疗机构无法证明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且自身无过错,就会承担不利后果。
(4)但如果是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况,医疗机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
患者遇到疑似误诊情况,要及时收集就诊和受损的证据。因医疗纠纷案情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09 16:07:23 回复

一、医院误诊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1、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2、民事法律责任,人民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3、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二、误诊有哪些免责事由作为民事上的过失责任,医疗机构的免除事由与其他民事过失责任的免除事由在原理、原则上是相同的,但由于医疗活动的特殊性,使得其免责事由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具体有以下几种:1、医疗意外。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2、疾病的自然转归。如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4、患方的过错。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

医院发生误诊,属于民事上的过失责任,但是由于医疗活动的特殊性,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与其他民事过失责任的免除事由是有所区别的。那么,关于医院发生误诊了,哪些情况可以免除院方责任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属于医疗意外的  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  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者一方的过错  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  那么,遭遇医院误诊造成人身利益损害能够请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医疗事故责任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2.民事法律责任  人民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3.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过程中期望认识其本质而实际与疾病本质发生了偏离的现象,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其主要表现为,将“无病”诊断成“有病”;将“有病”诊断成“无病”;将“此病”诊断为“彼病”。所有这些误诊都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苦和经济负担。审判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2、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3、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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