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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但需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为保证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愿,避免被胁迫或误导。
(2)对见证人的资格有严格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不具备见证能力,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之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作为见证人。这是为防止见证过程受利益干扰,确保遗嘱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若危急情况消除,遗嘱人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即无效。所以口头遗嘱适用范围窄,仅在危急且无法用其他方式立遗嘱时有效。
提醒:
立口头遗嘱要确保见证人符合资格,危急情况解除后及时以法定形式重新订立遗嘱,避免遗嘱无效。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0-09 18:4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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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订立口头遗嘱时,要确保处于危急情况,同时及时找来两个以上具备见证资格的人在场见证。在选择见证人时,要避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当危急情况消除后,如果可以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应马上以这些法定形式重新订立遗嘱,避免原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025-10-09 16:49: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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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可口头见证,但条件严苛。危急时,立口头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2.见证人要合格,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见证能力者,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能当见证人。
3.危急情况消除,能用书面或录音录像立遗嘱,口头遗嘱无效。所以,危急时才用口头遗嘱,情况解除要及时以法定形式重立遗嘱保障效力。
2025-10-09 16:1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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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遗嘱可以立口头遗嘱,但有严格条件限制,危急情况消除后应及时以其他法定形式重新订立遗嘱保障效力。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不过要两个以上有资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而且当危急情况消除后,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无效了。这意味着口头遗嘱仅在危急且无法采用其他方式立遗嘱时才适用。为确保遗嘱能够有效执行,当危急情况解除,应尽快以法定的书面或录音录像等形式重新订立遗嘱。如果对遗嘱订立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09 15:4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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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可采用的遗嘱形式,但有严格条件限制。需有两个以上具备资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在危急情况消除后,若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则无效。
2.为保障遗嘱效力,首先要确保见证人的资格,排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其次,一旦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应尽快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等法定形式重新订立遗嘱。如此,可避免因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遗嘱无效,保障遗嘱能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2025-10-09 15:30: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