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律师您好。我上个月外地出差,下公交时因车门提前关闭造成我摔倒后脚踝骨折,现在单位正在为我办理工伤认定手续(认定工伤可能性大)。我想问,我能向造成我受伤的公交公司申请赔偿吗,如误工费(单位一直在足额发我工资)、人身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如果可以,标准又是多少呢。
可以申请工伤,主要是根据伤残程度,由工伤基金赔付一次性医疗
2025-10-20 11:32:34 回复
你好,如果确实是公交车导致的,你可以要求他们进行相应的赔偿。 至于最终能否获得双份赔偿,就要看当地的政策。
2025-10-09 20:41:21 回复专业解答在我国单位工伤退休后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专业解答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专业解答市场生存规则本来也就不允许任何人是见到既得利益就去追求,但是却一味的逃避自己的责任的,而有些公司就是把职工当成追求利益的机器,而当职工发生了工伤事故以后会直接选择马上辞退。但是,法律上对工伤后员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规定的是非常明确的,在工伤以后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否则是不允许解除的。
专业解答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专业解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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